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 号)精神,教育部评奖办已完成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初审。根据相关办法及工作要求,现对成果名单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4日至1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在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单位和个人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1902办公室,邮编:530021,联系人及电话:何欢欢,0771—5815222。
附件: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广西拟推荐成果第二轮公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