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支持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升本、技师学院纳入高职院校系列

2021-04-07 18:23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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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近日,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抚州市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快一起来看看吧。


抚州市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赣府发〔2020〕16号)(下称《部省共建意见》)精神,推进新时代抚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新机遇,以更实举措推进机制突破,以更大力度促进项目落实,在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中,整体提升抚州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办学规模有新发展,质量效益有新提升,产教融合有新成效,服务经济有新贡献,为我市和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建成1个共享性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若干个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全市中职在校生达到5.1万人(2024年达到7万人),高职(专科)在校学生达到3万人;对接重点产业专业人才培养规模达到3万人,冠名班、订单班专业规模达到1万人。经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起结构布局合理、专业设置科学、校企合作机制成熟、学校运行机制高效、保障政策完善、人才培养数量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时代抚州特色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和模式。


(三)基本原则


——立足抚州现实,对标部省要求。立足我市职业教育现有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部省共建意见》各项改革政策和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题。着力解决我市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发展环境、经费投入和办学规模及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瓶颈,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突出类型特点,服务地方发展。力求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方面有实质性的改革和突破,使职业教育与抚州主导产业发展对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更直接、更有效。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职业教育结构布局


1.统筹规划职教园区建设。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在东临新区规划建设职教园区,集中布局中阳艺术工程学校等一批职业院校,扩充职业教育资源。


2.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扩容工程。一是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各县(区)按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4∶6的学位配比科学规划中职学校布局,市属学校作为补充,使全市学位总配比达到5∶5。合理确定学校数量和办学规模,制定中职学校分年度建设计划,并按计划推进项目实施。二是推进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支持部分基础条件好、办学特色鲜明的中职学校建成A类中职学校,使之成为带动全市中职教育发展的龙头;大部分公办中职学校建成B类中职学校;三是支持临川一中恒大国际足球学校等一批特色民办职业院校落地建设,支持抚州高新区创办中职学校。四是制定实施细则,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开展职普融合办学模式改革试点,推动中职教育多样化发展。探索举办文理高中、科技(技术)高中、语言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综合高中等办学形式,凸显不同办学特色,构建多样化课程体系,为广大学生个性化成长发展提供多种选择。五是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科学调控普通高中发展速度,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落实中职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到2022年,全市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3万人,达到5.1万人,招生职普比达到50∶50。到2024年在校生规模达到7万人,在校生职普比达到45∶55。


3.扩充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一是支持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质量发展,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高水平高职院校。二是提升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层次,力争“十四五”期间成功建院升本。三是支持在赣东学院内创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培训中心。四是支持东华理工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对接抚州主导产业创办产业学院,开展本科职业教育。五是支持东乡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技师学院,支持江西机械电子技工学校和抚州市技工学校升格为高级技工学校并筹建技师学院,支持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职院校系列。六是支持临川旅游商贸中专、东乡机电中专部分专业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七是推动构建国家开放大学抚州办学体系,建设国家开放大学(江西)抚州学院或抚州开放大学,实现抚州广播电视大学转型升级,探索开放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融合发展新模式。到2022年,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专科)达到3万人。


4.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打破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强化全市统筹,对全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等实行统筹管理,推进技工学校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整体贡献度。建立完善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籍学历、考试招生等教育业务统一管理机制。将所有技工学校纳入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巩固教育部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人社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的良好格局。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办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捐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激发活力,丰富供给。


5.完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根据我市职业院校现有办学基础,对接抚州主导产业,优选部分特色专业,从经费、政策、专业教师、产教融合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通过3-5年努力,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特色品牌。一是中职教育重点打造电子与信息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电子商务、家政服务与管理、幼儿保育、康养休闲旅游服务、建筑工程施工、中草药种植等十大特色专业。二是鼓励高职院校面向服务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和主导产业发展,主动布局一批产业需求大、发展前景好的专业,重点培养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互联网金融、物流管理、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虚拟仿真等重点发展产业和“新基建”、数字经济等未来发展产业急需人才,大力扶持涉农、家政服务、婴幼儿保育、学前教育、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三是创新专业调整机制。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专业预警调控机制,探索全市重点大类专业评估排名公示制度。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和信息发布制度,对办学条件、招生和就业连续不达标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


(二)大力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


6.推动思政课创新传承红色基因。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建设“实体课堂、移动课堂、空中课堂”融为一体的思政“立体课堂”,建设一批思政课优质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成立职业院校思政课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实施专题化团队式教学,开展跨校集体备课,推动思政课校际协同育人。探索职业院校红色文化传承教育工作方法,全面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红色文化教育。搭建平台、组建心理健康服务专业团队,关爱、关注、关心职业院校师生心理健康。依托我市优质红色资源,建设一批有影响的职业教育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思政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7.以标准化建设引领质量提升。严格落实国家课程与教学标准,研制开发具有抚州特色的地方标准,推动专业升级、课程资源建设。职业院校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学内容。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聚焦课堂主阵地,实行“做中学、做中教”、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模块化教学等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深入开展“1+X”证书试点,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课程融通。支持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东乡高级技工学校等院校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待条件成熟后按规定开展社会化评价。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岗位技能要求,科学调减学生文化理论课学习时间,增加实训和在企业实习实践时长,发展半工半读职业教育。完善市级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和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制度,支持市属职业院校承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8.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职教高考”综合改革在我市落地实施,中职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和“职教高考”。扩大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教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4”、高职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规模。建立以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格的系统升级,让更多的中职学生有机会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9.建立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赣东学院、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加强相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加强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类教育形式和终身教育间的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到2022年,立项建设30门左右市级优质课程、1-2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100门在线开放精品课程、1-2所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院校和1个试点县(区)。


10.改进职业教育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夯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性地位,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分级标准(试行)》。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对相关院校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扬奖励的重要参考,对没有达到C档(达标)的中职学校列为“黄牌”学校;连续两次不合格,列为“红牌学校”,将暂停招生资格。确保到2022年市域内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力争3所中职学校达到A档(优质)学校、5所中职学校达到B档(规范)学校。探索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自2021级新生起,建立全市中职学校“公共基础、专业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抽测”制度,落实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1.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基础性作用。发挥和落实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础作用和法定职责。依法支持职业院校为开展企业培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等活动变更业务范围。允许职业院校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逐步实现年培训量达60万人日以上。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追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


12.推进职业院校全面向社会开放。建立开放信息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现有资源,采用线上预约登记、线下一码通行的方式,面向社会有序全面开放实训场所、体育场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短期培训、竞赛观摩、素质拓展等各类学习服务;开展职业院校开放课程系列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和职业体验活动。将职业院校全面建设成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学生及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实践活动提供广阔平台。


13.推动传统工艺传承与现代化升级。鼓励职业院校设立传统工艺项目研发工作站,在保持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支持相关职业院校围绕建昌帮中药炮制、云水窑制瓷、南丰烫画、样式雷(建筑营造技艺)、雕刻、茶叶制作、宜黄夏布等代表性传统工艺的现代化升级改造进行研究和开发,推动传统工艺品的生产、设计与文化旅游有机融合。支持职业院校加强传统工艺专业建设,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在院校内设立工作室,传授绝活、绝技、绝艺。在职业院校开设传统工艺研修课程,组织传统工艺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参加研修、研习和培训。支持开展体现抚州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体验和比赛,推动社会普及教育。推动职业院校将传统工艺纳入人文素质课程,培育忠于职守、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三)深入推进产教融合


14.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一是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以“引校进企”“引企入校”等形式,深化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着力解决实训成本高、产教融合低、成果转化难等问题,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支持政行企校四方合作,对接抚州发展战略,建设多元主体的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联盟),探索以产业链、资产链、人才链等为纽带实施实体化运作。到2022年,建设1-2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二是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的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三是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行业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将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四是推动应用型高校和高职院校优势特色专业至少与一个相关领域龙头企业建立深入合作关系,支持赣东学院、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职业院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积极推行企业现代学徒制和双元制改革,建立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到2022年,重点建设2-3个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2-3所乡村振兴示范校,推动1所高职院校、2-3所中职学校、5家左右企业深度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项目。每县至少建设一个“现代学徒制示范基地”,市本级建设3-4个市级“现代学徒制示范基地”。


15.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标准建设市级大型智能(仿真)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发挥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优势,探索建设人工智能、数据服务、跨境电商、现代物流、智慧教育等公共实训平台。开发一批基于虚拟仿真实训环境的设计型、综合型、创新型项目课程,建成与各专业大类相配套、动态更新的虚拟仿真实训课程体系,打造成为市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和企业培训培养紧缺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支持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数字经济应用示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产教融合大健康实训基地、赣东学院建设优势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阳艺术工程学校建设建筑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鼓励支持职业学校举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其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到2022年,建设5个左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教融合深入、育人效果明显的市级生产性实训示范基地,把中阳艺术工程学校建筑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打造成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16.构建高规格研究平台。一是从政府相关部门、高校、规上企业遴选专家型人才组建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机构(可挂靠在高校),开展与第三方专业研究机构战略合作,立足产教融合、专兼结合,成立若干专业委员会,作为市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专业智库,重点开展专业建设指导、办学水平评估、人才供需预测、发展路径研究、技术成果转化、行政决策咨询等工作,增强产教融合的深度和职教研究的效度。二是加强职业教育业务常规管理与指导机构力量,在教育部门设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常态化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质量监测诊断,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提升技能大赛成绩。通过3-5年努力,实现在全省中职学校技能竞赛中抚州市总分排名上游的目标,并力争实现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突破。制定出台技能大赛师生奖励办法,奖金在学校绩效工资之外单列,鼓励引导师生在各级技能大赛中出成绩。


17.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交流合作。支持高职院校和国(境)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联合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同国(境)外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交流合作,引进国际一流的教育教学理念和课程标准、专业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标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积极引进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课程和认证体系。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我市企业国际化进程。支持抚州职业技术学院与俄罗斯、韩国等有关地区职业院校加强合作,支持中阳艺术工程学校利用中阳集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优势,加强职业教育对外合作。


(四)高水平建设师资队伍


18.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标准核定并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编制。允许院校在机构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允许院校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技能性强的专业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建立职业院校“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2021年起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两个渠道招聘专业课教师。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支持职业院校按规定聘用在技能大赛中获优异成绩的技术能手担任专业教师。推动形成“固定岗+流动岗”、双师结构与双师素质兼顾的专业教学团队,院校应当按照不低于编制员额20%比例的数量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将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情况纳入国有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考核评价体系。


19.改革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允许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双轨并行,中职学校教师可选择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专教师职称系列或技工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允许特别优秀专业教师在所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情况下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外聘教师及民办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聘参照公办学校评聘办法。提升中职教师社会地位,逐步实现中职学校教师年收入不低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20.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支持赣东学院设置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或教育培训中心,为我市职业教育培育专业师资。企业实践经历不足的新入职教师入职后第1年安排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锻炼并进行考核,从企业招聘的新入职教师入职后第1年安排不低于6个月的师范教育学习并进行考核;在职教师每3年安排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锻炼。遴选我市行业领先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加强中职班主任和高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青年技能名师建设计划。到2022年,建设5个左右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育建设15个左右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3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养50名左右省级教学名师和技能大师。支持、鼓励职业院校教学创新团队、优秀专业教师赴国外进修培训。在制定年度出国(境)访问计划时,在总量计划范围内,单独核定高职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出国(境)指标;职业院校教师出国(境)研修学习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统计范围。


21.深化职业院校分配制度改革。公办职业院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提取6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单列核增单位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鼓励教师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技术改良,支持校企共建教师创新团队,被评为市级(含)以上创新团队的专业教师可在创新项目中给予奖励。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经所在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职业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薪酬数额取酬。职业技能培训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训一线教师倾斜。



三、保障措施



2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党委教育工委职能作用,发挥好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院校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地位”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和职业教育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加强职业院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


23.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组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委教体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局长牵头的工作专班,制定印发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具体推进工作。市政府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市内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市委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市委对县(区)党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内容,由市委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专项工作巡察。各县(区)、各高校根据产业分布、发展情况编制“一县(区、校)一策”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4.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五唯”顽瘴痼疾。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建立技能导向的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考核时,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当年新增支出部分视同利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政治待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在市劳动模范、政府特殊津贴、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时,对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倾斜。鼓励企业建立对学徒制“师傅”、“教师”给予一定报酬的制度。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时同等对待。探索在基层大学生村官选聘时,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单列计划。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称评聘和职务职级晋升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25.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要求。落实省政府根据专业特点、培养成本和办学水平制定的差异化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和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在“十四五”期间达到8000元以上。基于生均培养成本,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县(区)政府要分别设立每年不少于500万元、100万元的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统筹用于支持公办及民办高职院校高水平发展、公办及民办中职学校分级创建、特色重点专业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留抚就业创业、职业院校招生、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业绩奖补及技能竞赛、职业教育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支出。健全市、县(区)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绩效评价制度。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用于职业院校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投入渠道。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


26.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在市、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布局、优先保障职业教育设施合理用地需求。优化服务,加大职业教育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支持力度。允许使用符合办学条件的闲置土地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修改用地规划、不改变容积率的情况下,地面建筑经过改造,在经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用于举办职业教育。使用闲置土地用于举办职业教育10年以上者,可依法办理土地性质变更。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县(区)和院校评选,对职业教育先行先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构建全方位、多视点、广渠道的立体化大宣传格局,推出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优秀宣传作品,构建系统化传播平台及渠道,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社区教育活动周”等活动,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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