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高考体检何时进行?

2022-10-20 11:56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评论

九、体检

2023年2月底前,考生接受身体健康状况检查。2023年起,我省高考体检全部实行“无纸化”体检。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其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

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做出。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各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指定一所较好的市级医院作为高考体检争议市级仲裁医院。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先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对原体检医院无法确诊、或考生对复检仍持有争议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有关考生到市级仲裁医院进行复检。对于市级仲裁医院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23年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终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相关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承担。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体检表》的体检工作人员,由当地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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