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适用于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

2019-04-03 09:53 北师港浸大招生办公室 评论

为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并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特设立我校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1


除广东省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本科新生。在非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为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为非征集志愿填报我校。

2


新生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 

二、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

1、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奖条件: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7分(江苏考生达到102分,海南考生达到800分)或以上,同时高考文化分总分须满足以下要求:




11.jpg

2、考生高考文化分总分为当地高考文化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当地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不含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以及其他加分。

3、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但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审核成绩要求为:学生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须在本年级或本专业(类)前10%以内,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将视情况酌情进行评定。

三、发放管理

1

第一学年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免除;

2

学年结束后,学校对获奖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审核成绩要求的,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

3

若学生前一学年审核成绩未达到续得奖学金的要求,则取消该生次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次学年以后各学年是否续得仍视其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是否达到审核成绩要求而定;

4

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的该项奖学金;

5

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奖学金额度;复学后,发放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6

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7

若学生不在校内就读,如参加“直接海外留学项目”或“交换生项目”的课程,则暂停该生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续得资格,次学年是否续得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

8

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四年;

9

本项奖学金与校内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但不影响国家级奖助学金的申请。

四、评定办法


1、新生入学奖学金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

2、我校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决定新生入学奖学金发放名单。

五、附则

本实施办法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19级除广东省外新生。



登录高考直通车APP
查看完整试题答案
好的
查看完整试题
特别声明:
1.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本站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下架处理。
2. 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举报理由选择
确定
高考直通车官网

哇哦!快加入高考直通车APP,发现更多精彩内容,与学霸一起交流学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