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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普通类)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分数线类(不组织专业统考的艺术类专业) | |||||||||||||
说明: 1. 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按我省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数之和、语数最高、外语、首选科目、再选最高、再选次高、志愿序号”是投档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项。 2. 投档线是按照投档规则及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招生计划,实施投档后所投出的考生中的最低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3. 根据政策规定,所有来湘招生高校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线上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组已在规定的范围内降分投档。 4. 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优惠加分。 5. 投档线为空的表示该院校专业组生源不足。 | |||||||||||||
科类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专业组编号 | 专业组名称 | 投档线 | 语数之和 | 语数最高 | 外语 | 首选科目 | 再选最高 | 再选次高 | 志愿序号 | 备注 |
普通类(首选历史) | 4631 | 海口经济学院 | Y10 | 第Y10组(艺术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 | |||||||||
普通类(首选物理) | 4631 | 海口经济学院 | Y13 | 第Y13组(艺术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 | 402 | 158 | 87 | 60 | 30 | 94 | 60 | 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