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联系人:樊敏欢,联系电话:22083649)
《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2021年10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1〕13号,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为全面了解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寻求对策,现根据工作安排,启动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为确保中期评估工作高效优质完成,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评估分析“十四五”规划中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点工程等落实情况,客观评价规划落地的成效,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并根据形势变化提出后续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确保规划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二、工作内容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聚焦广州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十四五”规划提出的育人体系全面有效、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面确立、高水平对外开放态势全面形成、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全面完善等4个方面主要目标及其主要内容,以及11个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二)主要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立德树人促全面发展、完善教师队伍发展体系、优化基础教育资源供给、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强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建设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等8大主要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推进任务过程中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程进展情况。重点评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新时代高水平教师(校、园长)培养工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高等教育优化提升工程、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和装备提升工程等大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对实现主要目标与任务的支撑作用,以及落实重点工程与推动改革、完善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的有机结合情况。
(四)后续目标与任务调整建议。在数据资料采集、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和市内外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政策、新举措、新探索,同时参考国家五大中心城市及其他省、市先进经验,深入分析各种变化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调整修订“十四五”规划中相关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的建议及其理由说明。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广州市教育局拟成立“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爽(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
副组长:陈敏生(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查吉德(市教育局规划建设处处长)
许何淼(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林 晓(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计处处长)
陈静思(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李晓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李 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处长)
刘林睿(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处长)
刘平伦(市教育局校园安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黄晓婷(市教育局科研处处长)
孙立新(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王桢桢(市教育局师资工作处处长)
刘琦宝(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陈柳斌(市教育局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
林海英(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兼教育督导室
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刘贝铌(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韩 芸(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黄大谷(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吴松海(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
梁立丹(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处处长)
方晓波(市教育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查吉德(市教育局规划建设处处长)
副组长:林韶春(市教育研究院党委委员)
朱宝莉(市教育局规划建设处副处长)
杜新秀(市教育研究院教育规划与政策研究所
所长)
成 员:肖秀平、袁志芬、郭海清、邹立波、杨静、刘霞、张丹、邱举标、李媛、李小娃(市教育研究院)、李赞坚(市电化教育馆)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由市教育局规划建设处牵头,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具体负责,市教育局各处室、市属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分工协作,相关机构参与协助,同时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广泛听取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
四、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工作筹备与启动(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20日)。开展前期主要任务清单梳理、任务分工、资料收集与整理、文献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发布评估通知,做好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资料采集、全市调研和研讨(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各单位和各部门开展中期自我评估,上报有关资料;工作小组对全市进行广泛调研和资料采集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座谈、访谈、研讨,通过实地考察和专家咨询等工作,形成充实的评估参考资料。
第三阶段:形成并完善中期评估报告(2023年4月1日至5月10日)。形成中期评估总报告初稿;总报告及分报告初稿征求市教育局各处室及各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总报告和分报告。
第四阶段:完成中期评估(2023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完成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工作,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定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教育局各处室,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对照《广州市教育局落实〈广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要求,指派专人负责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及上报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评估任务。
(二)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客观总结成绩,反映实际情况,深入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困难和瓶颈问题,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新政策和新要求,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三)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紧扣“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大工程,抓住问题关键,寻找深层次原因,在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等层面进行思考和总结,突出职责履行情况。
(四)创新方法,科学评估。注重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提高评估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网络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价和看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