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考生名单及分省预留计划
经专家评审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认定方案,入选考生名单已报送“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将给予以下考生我校当年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向我校反馈,可以通过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接受反馈邮箱:jwss@bjtu.edu.cn,传真:01051688421,通信地址:北京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邮编100044)。
如6月26日前未收到反馈,我校将视为公示无异议。
考生的审核结果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看。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一、各省区预留计划

认定考生名单说明:
1.对公示无异议并按照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以下同)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同科类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江苏为20分及以内,同时选考科目等级要求AB+),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入选考生(浙江为不低于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10分),我校将按照公布的分省预留计划,结合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直至完成预留计划。
2.填报志愿时考生必须填报认定专业,若未填报认定专业,则报考无效,视为考生放弃认定资格。
3.对获得了两个认定专业的,两个专业没有先后顺序。若填报志愿时只填报了1个认定专业,未填报专业视为第二专业志愿。
4.若个别省区填报高考志愿时无法填报专业志愿,获得了两个认定专业的考生须于7月1日前将本人的《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表》发到邮箱(bjtuzs@bjtu.edu.cn)或传真到010-51688421。若所在省高考志愿能够填报专业志愿则本表无效,专业志愿以省级招生机构录取投档系统中显示的专业志愿内容为准。
5.其他要求见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
6.下表优惠政策中:
A: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及以内且不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一本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B: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20分及以内且不低于当地一本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一本数线为当地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C: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