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王俊亮,江苏理工学院体育学院讲师。

摘 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24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但也面临严峻挑战。此次改革表现出力度空前、内容多元、影响深远三个特征,实现了考试招生政策的迭代升级。政策变动导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规模大幅萎缩,体育单独招生考试人数激增,相关利益群体参建动力下降,不均衡发展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应在政策空间盘活、体育单招扩容、教育宣传引导、分类建设探索等方面开展更多尝试,从而有效化解高校生源危机,构建科学发展格局,更好地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平稳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评价;体教融合;考试招生改革;教育评价改革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是我国学校体育发展的龙头,是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改革的前沿阵地,也是新时代推进深化体教融合的重要载体。自1987年我国设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来,经过近四十年的努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布局已扩展至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项目也基本实现了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常见项目的全覆盖,建设高校类型更加丰富多元,不仅包括体育类院校,也包括综合类院校和师范类院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引领带动了学校体育的发展,为培养体教融合竞技人才积累了丰富经验[1]。但不可否认的是,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与预期目标仍存在一定距离,所培养的大学生运动员质量仍有待提升[2],无论是对学校体育的带动力、辐射力,还是对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的贡献力均存在不足[3],大而不强的状况亟待改善。
2021年9月7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对2024年以后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进行重大改革[4],意在通过考试招生变革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高质量建设。《指导意见》将在助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融入多元一体竞赛体系、根除学训矛盾沉疴旧疾、提升考试招生治理水平、培养学训双优竞技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指导意见》是一项全新制度设计,内容涉及招生项目、报考条件、考试方式、文化成绩、就读专业等多个方面[5]。在新政策全面落地之际,本研究通过梳理文献资料揭示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改革现状,分析《指导意见》推行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关应对举措,意在全面加深对新一轮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的认识,在推动新旧政策实现平稳过渡的同时,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长远健康发展。
一、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的现状分析
为适应我国不同时期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发展特点和自身建设目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政策历经多次变动。198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设立之初,考试招生政策以鼓励为主[6],二级运动员即可报考,而且一级、二级运动员文化课可以分别降低80分和50分录取,意在调动高校、学生和家长的积极性,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在全国迅速铺开。2005年以后,建设规模持续扩张,政策也进行了调整优化。截至2006年,建设高校达到235所,项目也由十余项发展到三十多项[7]。考虑到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等特殊群体,报考条件中增设了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运动技术增加省级联考,减轻考生和高校负担;还提升了文化课录取标准,以提高生源质量。2020年8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被纳入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序列,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8]。在此背景下,《指导意见》对考试招生政策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通过大幅提高报名条件和录取标准、进一步加强学业管理等强力举措,助力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换挡提速。
与之前以鼓励和调适为基调的政策改革不同,《指导意见》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政策进行了重大改革,整体表现出三个鲜明特征。
一是改革内容多元。《指导意见》通过严管招生项目、严格报名条件、提高录取标准、推行全国统考、限制就读专业、严控转学退队、严令参赛参训、严查违法违纪等一系列综合举措以求化解长久困扰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目标不明确、招生管理不规范、部分队员竞技水平和文化水平偏低等问题。
二是改革力度空前。报考条件大幅提高,运动等级由二级运动员提高至一级运动员,并通过国家级竞赛成绩作出进一步限制;文化课录取标准也大幅提高,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65%提高至80%,报考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甚至要求达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选择空间则大幅压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才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而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
三是改革影响深远。《指导意见》引起了较大反响,部分家长和学生出现恐慌、焦虑情绪,担忧严格的考试招生政策会对学生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不同高校对改革持不同态度,相应举措也出现分化。部分高校认为,高水平运动队发展前景暗淡,公告停办高水平运动队,而大多数高校则闻令而动,积极规划开设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体育类专业,为未来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做好准备。总之,从短期看,《指导意见》似乎有些超前;但从长远看,它顺应了我国高等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时代趋势,契合中央深化体教融合的会议精神,是实现新时期学校竞技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3]。未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将作为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序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培养更多竞技实力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面临的挑战
(一)高水平运动队规模大幅萎缩
《指导意见》出台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规模逐年缩小。2021年,海南师范大学、华侨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等高校相继发布公告,自2022年起停办高水平运动队[9];同济大学、青岛大学等高校也陆续宣布自2023年起停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截止到2024年初,停建高校已达80余所,相较于高峰时期的283所,缩减了约三分之一。
招生预期降低是高校停建高水平运动队的主要原因,大致可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报名条件提高导致部分高校招生困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数据,2024年报考体育单招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63725名考生中,二级运动员有41216人,占总人数的64.48%[10]。由此可见,二级运动员仍然是高水平运动队构成的主体。《指导意见》实施之后,会有大批体育特长生失去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资格,部分高校招生将面临严峻考验。二是没有体育专业设置而被迫停办。《指导意见》要求申请就读普通专业的体育特长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能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否则只能限定就读体育类专业。体育特长生大多文化基础薄弱,就读普通专业存在较大困难,对于没有设置体育专业的高校而言,无疑将面临巨大的招生压力。三是体育单招与高水平运动队二选一。《指导意见》要求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涉及的运动项目,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高校担忧《指导意见》可能会带来生源危机,纷纷将高水平运动队转移至体育单招。四是自身实力不足而主动停办。《指导意见》要求原则上连续三届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没有学生参赛的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对于我国大多数高校而言,培养出参加世界重大赛事的运动员并非易事。例如,参加2023年成都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411名运动员分别来自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百余所高校,有近一半的高校没有队员参赛。《指导意见》实施后,部分高校可能会顺应形势,主动退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行列。
(二)体育单招升学竞争更加激烈
除高水平运动队外,我国体育特长生的升学途径还包括优秀运动员保送、体育统招、体育单招。其中,优秀运动员保送和体育统招分别对竞赛成绩和文化课水平要求较高,而体育单招的报名门槛和考试难度相对较低。《指导意见》的出台很有可能导致高水平运动队部分考生流向体育单招。近年来,体育单招备受追捧,报名人数持续增加,2022年全国报名人数首次突破5万人,录取率则由2018年的52.70%降至2022年的33.24%[11],已远低于全国大多数省份的本科平均录取率。
体育单招报名的竞技水平要求为二级运动员,文化课只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四个科目,相较于改革后的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体育单招对体育特长生显然更为“友好”。另外,2024年后报名高水平运动队的一级、健将级、武英级运动员不再被允许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而是必须全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难度加大。更具挑战的是,2024年后高水平运动队的文化课录取标准更加严格,报考双一流大学要达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其他高校要达到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因此选择高水平运动队无疑将承担更大的落榜风险。而体育单招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且一级运动员文化课可以降30分录取,健将级运动员可以降50分录取。综合来看,《指导意见》不仅可能导致二级运动员被动退出高水平运动队,甚至部分一级、健将级、武英级运动员也会选择主动规避考试风险,转投体育单招以确保实现升学目标。因此,在体育单招录取率逐年下降的情况下,部分高水平运动队分流考生的涌入势必加剧其竞争强度,体育单招考试将出现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录取分数线或将水涨船高。
(三)利益相关群体参建动力下降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涉及众多利益群体,除代表国家利益的行政管理部门之外,还包括家长、学生、中小学、高校等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直接或间接参与者。《指导意见》是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立足实现体育强国、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对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改革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国家意志和公共利益,但政策出台后,部分群体出现了不同声音,尤其是学生、家长、学校等实践群体参与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积极性下降[12]。
首先,对学生和家长而言,高水平运动队是实现升学的重要途径,甚至是捷径[13]。高水平运动队由于考试难度较小、文化课录取分数较低、可以就读普通专业等宽松的考试招生政策而受到学生和家长的青睐。近四十年来,高水平运动队为众多具备体育天赋但文化基础一般的青少年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例如,在2020年东京奥运会上为中国代表团夺得首金的杨倩正是以高水平运动员的身份,按照达到普通二本分数线65%的文化课成绩被清华大学录取,就读经济管理类专业。《指导意见》提出的考生须全部参加统一高考、报考双一流高校要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就读普通专业不低于相关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以内等要求,意味着像杨倩这样的体育特长生升学难度加大,就读知名高校普通专业的希望会变得渺茫。
其次,对中小学而言,高水平运动队是提高升学率、实现教育多样化的重要平台,部分中学甚至为体育特长生单独编班,个性化授课,进行专门化管理。例如,清华附中开设的马约翰体育特长班在培养体育特长生方面卓有成效,得到了全国公认。据不完全统计,自1986年创办至今,该特长班已培养了8名国际健将、34名运动健将、329名一级运动员,为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在内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输送了645名优秀学生运动员,其中包括夏雨雨、何姿、施廷懋、周吕鑫、韩旭、王宇等明星运动员。然而,如果按照《指导意见》中一级运动员和二本线两项要求筛选,马约翰班培养的“双优生”中能够达标者寥寥无几。同时,由于全国性竞赛数量较少,报名要求较高,参赛名额有限,比赛名次竞争尤为激烈,2027年将条件进一步限制为获得全国性比赛前八名会使得报考更加困难。中小学在耗费大量培养成本的同时,却无法获得预期的培养成效,培养体育特长生的积极性自然会下降。
最后,对高校而言,《指导意见》的出台会导致部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难以为继,很可能面临招不到学生的局面,最终只能被迫停建。
(四)发展不均衡程度进一步加深
除考试招生和入学管理方面的问题之外,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不均衡的现象同样突出。从地域数量上看,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整体上呈现集聚式分布,且在集聚程度不断增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东南稠密、西北稀疏的分布格局[14]。从竞技实力上看,地域间的发展差距也较为悬殊。2023年成都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共夺得103枚金牌、40枚银牌、35枚铜牌,有69所院校的194人次获得冠军,院校数量仅占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的33.3%,其中东、中、西部高校分别为45所、17所、7所。金牌数量更是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大学、北京体育大学等体育类高校以及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等少数知名高校,其余绝大多数高校仅获得1~2枚金牌。不少院校在场地设施、后勤保障、人才配备等方面并不具备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完善条件[3]。
《指导意见》可能在不同层次的高校间产生差异化影响,导致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不均衡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加剧。首先,从报名条件来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限定在二级运动员以上,但在实际招生过程中,部分高校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高报名标准。例如,东南大学2023年招收乒乓球、羽毛球高水平运动员均要求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并且加以全国比赛前八名的限定[15];复旦大学对排球项目也有相同的要求[16]。因此,《指导意见》提高报名条件对部分知名高校影响相对有限,但对普通高校而言,二级运动员是生源构成的主体,甚至部分高校早已出现招生困难,招不满的情况屡有出现,《指导意见》的出台很可能导致这些院校停建高水平运动队。其次,从录取标准来看,虽然能够达到双一流高校本科录取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凤毛麟角,但知名高校可以采用《指导意见》特别条款,即“对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制定特殊类型的招生办法”[4],以特殊人才特殊对待的方式招录具备较高竞技水平的运动员,而且可以通过设置体育类专业进一步减小其入学难度。另外,知名高校往往受到优秀运动员的青睐,可以借助优秀运动员保送政策缓解招生压力。而对普通高校而言,不论是“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还是优秀运动员都相对稀缺,《指导意见》特别条款几乎没有用武之地,考试招生新政下建设高水平运动队举步维艰。总之,在《指导意见》施行的背景下,知名高校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较好地应对变革,而地方院校很可能无法承受考试招生改革的冲击,最终出现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甚至弱者出局的局面。
三、应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的策略
(一)充分盘活政策空间,合理化解招生危机
一级以上的运动员绝大部分来自由业余体校—省体工队—国家队构成的体育系统三级训练网,他们的文化课基础相对薄弱。《指导意见》施行的背景下,这些人进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难度加大。因此,如何在新的政策框架内,保障优质生源充分供给,成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关键。一是申请增设体育专业。对于知名高校而言,高水平运动员就读普通专业的难度较大,设置体育专业是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必由之路。2022年8月,教育部公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清华大学成功获批体育教育专业[17],为继续推进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创造了条件。相关高校可以统筹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学科特色、资源优势、历史底蕴和专业前景等申请开设体育类专业,如医学类高校可以设置运动康复、理工类院校可以设置智能体育工程等专业。二是制定特殊招生办法。《指导意见》中提出,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4]。例如,北京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明确要求,破格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最低要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18]。高校可以结合自身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政策弹性空间,制定有针对性的招生办法,吸引更多运动天赋高、竞技成绩好的考生充实生源。三是面向普通大学生招募队员。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从普通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运动队成员的工作[19],为普通大学生进入高水平运动队奠定了政策基础。从短期来看,在《指导意见》的影响下,部分文化基础较好的体育特长生为就读非体育类专业,可能会降低择校预期,以普通学生的身份升入高等院校,使得高水平运动队招纳校内生源具备实际可操作性。长期来看,随着“体教融合”“双减”等国家政策的深入推进,高校会有越来越多学训双优的普通大学生,届时高水平运动队的生源储备更加充盈,更可持续。当然,普通大学生进入高水平运动队还需要更多政策跟进,鼓励、引导其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参与高水平的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
(二)扩大体育单招规模,保障特长生升学权益
公正、平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主要理念之一,也是我国各级各类考试所秉承的基本原则。《指导意见》的溢出效应导致体育单招的报名人数大幅增长,其录取率进一步下降几成定局。考生来源更多样、水平更高虽然有利于选拔优质生源,提高体育单招的整体办学水平,但如果录取率过低则会进一步减少体育特长生的升学机会,损害其升学权益,有违教育公平的价值指向。
未来应适当扩大体育单招规模,着力缓解体育单招录取率过低的问题,保障考生的公平升学权利。一是推动高水平运动队相关资源向体育单招转移。顺应《指导意见》高水平运动队和体育单招不能同设的要求,积极引导有取消高水平运动队意愿的高校,将其多年积累的软硬件资源向体育单招转移,以此为基础适当扩大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办学规模。此举既能增加部分体育单招招生名额,又能充分利用高水平运动队既有资源,避免因其停建而造成的资源闲置和浪费。二是引导现有体育单招的院校扩大招生。当前除15所体育类院校外,大多数高校的体育单招规模较小。教育、体育部门应充分借助《指导意见》出台后充裕的生源供给,鼓励体育单招办学时间长、办学条件好、队伍实力强、社会声誉高的高校,适当调高招生数量、增加招生项目,缓解体育单招的竞争压力。三是鼓励更多院校申报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截至2024年,我国共有普通高等院校3117所[20],其中体育单招招生院校189所[21],仅约占当年全国高等院校总量的6.1%,体育单招院校仍有广阔的增长空间。未来应鼓励引导更多高等院校,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项目传统,积极开设体育单招相关专业。应当指出的是,相关部门应加强体育单招新增高校的宏观调控,侧重增加足球、田径等录取率过低的运动项目,同时还应动员引导更多知名高校申报,为单招考生提供更多就读高水平高校的机会。
(三)加强教育宣传引导,营造积极社会氛围
《指导意见》出台后,在社会层面引发了部分质疑声音,部分利益群体参与体育特长生培养的积极性下降,其根本原因在于此次考试招生改革压缩了功利性教育的生存空间。未来应加强教育宣传引导,营造积极健康的教育氛围,树立相关利益群体信心。
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学习,摒弃功利性教育理念。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第五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长观和教育观,加快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形成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22]。由此可见,新时代大学竞技体育发展的首要目标与任务是育体与育人协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3]。学生和家长要树立科学合理的教育期望,真正将体育当成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重要手段纳入学生的成长历程。对于具备运动天赋、竞技兴趣和体育志向的儿童和青少年,要注重运动训练和文化学习的协同发展,积极引导其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中小学和高等院校要将自身发展利益融入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加强体育特长生培养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为龙头,深化体教融合,打造国民教育体系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链条。
二是加强对体育专业就业前景的宣传普及,引导学生就读体育类专业。以体育为专业不仅可以实现专业和专长并轨,缓解学训矛盾,更为重要的是体育专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24]。在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解决体育事业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需要充足的体育人力资源储备,尤其在全民健身体系构建、青少年身体素质改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体育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领域对高水平、专门化的体育人才会产生大量需求。因此,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智能体育工程等体育类专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学习体育专业大有可为。
(四)探索推进分类建设,构建科学发展格局
实现高校分类发展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必由之路[25]。高水平运动队近四十年的建设历史经验表明,不同地域高水平运动队数量分布不均衡[26];在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方面,东部地区高校的整体实力要远远强于西部地区。未来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应在遵循自身发展规律基础上,在差异化任务的驱动下,探索推进分类建设[27]。
根据不同任务侧重,可以将高水平运动队划分为竞技人才输出型和群体活动引领型两类。竞技人才输出型主要是传统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强校,包括大部分东部高校及少数西部知名高校,侧重培养为国争光的高水平运动员。此类高校在师资配备、经费供给、场地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尤其是知名高校,凭借强大的办学实力、社会声誉和良好的就业前景,可以吸引大量优质生源,能够切实保障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质量。群体活动引领型包括大多数西部地区高校和部分东部地区的一般院校。此类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排名相对靠后,社会知名度较低,不仅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源配置薄弱,而且在激烈的生源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能力相对不足。因此,群体活动引领型高校的重点任务是面向全体学生,在传统考试招生的基础上,打通在校大学生入队渠道,作为领头羊和排头兵引领带动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提升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活跃校园体育文化。应当指出的是,竞技人才输出型高校也要兼顾学校群体活动的开展,通过设立开放日、指导业余体育训练等形式,加强与普通大学生的互动,充分发挥标杆示范效应,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同样,群体活动引领型高校也要肩负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和培养的职能,尤其是承建竞争压力相对较小的新兴项目和小众项目的高校,应通过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自身办队水平,努力为国家输出能够参与世界重大赛事的竞技体育人才。
四、结束语
在全面开启建设中国式体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中,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将作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序列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接深化体教融合、培养更多竞技体育人才的时代重任,提高建设质量的发展诉求尤为迫切。在这一背景下,抓住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首要环节,推进考试招生改革成为推动高水平运动队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指导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推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实现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从历史经验来看,强力改革过程中必然会伴随阵痛,但只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必将摆脱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困扰,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