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高〔2020〕55号)相关要求,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考生本人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经考生申请、学校推荐、教育厅核实,现对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3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3月3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信件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951-5559083,5559168
电子邮箱:243367244@qq.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附件:1.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免试考生名单(本科)
2.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免试考生名单(高职)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