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全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院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约合150.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2平方米;生师比20.7;专任教师206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7.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6.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9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975.2元;图书22.6万册,生均图书43.6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均为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400元,二等为2750元。
六、录取办法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在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平行志愿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11555 72813572
传 真:024—72813572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tlh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