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机场集团)于2004年4月16日成立,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国有独资一类企业,共管理新疆25个在用机场,旗下有新疆天翼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缘航旅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惠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航空地面保障和服务、航空销售代理、房地产、仓储物流、商业、酒店、旅游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新疆机场集团管辖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等共计25个民用运输机场,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民用机场数量最多的省份。
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按照中国民航大学与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定向就业招生协议内容,受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向就业单位)委托,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定向就业招生,培养民航专业人才。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理工类考生,符合《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土木工程 | 4 |
交通工程 | 2 |
工商管理 | 2 |
人工智能 | 1 |
交通运输 | 5 |
应用气象学 | 4 |
通信工程 | 4 |
英语 | 1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2 |
航空安防管理 | 5 |
合计 | 30 |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了解我校招生章程、本简章内容的基础上,应认真阅读定向就业单位委托培养协议书(详见文末“阅读原文”)的相关内容,根据个人意愿,可在“学校志愿”中选报“本科一批次”“中国民航大学(定向单列院校代码)”中相应的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定向就业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最终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考志愿填报手册为准。
四、录取规则
定向生的投档、录取规则遵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投档线在我校同批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若无故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就业
学生毕业时符合接收条件的,定向就业单位根据单位人力资源配备需求情况,按照学生生源地属地化和就近原则确定工作地点。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生的就业工作地点包括喀什、莎车、库尔勒、且末、若羌、阿克苏、图木舒克、阿拉尔、和田、于田、阿勒泰、喀纳斯、库车、哈密、克拉玛依、塔城、博乐、吐鲁番、富蕴、奇台、巴里坤、巴音布鲁克等支线机场及新疆机场集团下属子公司。
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机场集团”)成立于2004年,是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由民航总局划归四川省政府、实现属地化管理后,在此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省属国有独资企业。2009年,四川机场集团经过改制,引入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作为战略投资者,转变成为四川省国资委和四川发展共同持股的国有大型企业。2021年,四川机场集团按照有关要求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由四川省财政厅持有相应股权。划转后,四川机场集团由省国资委、四川发展、省财政厅共同持股。
四川机场集团定位为功能Ⅰ型企业,主要经营机场投资、机场运营管理、机场航空地面保障和地面运输服务,以及酒店、免税店、广告等相关非航业务,下设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机场集团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机场旅客服务有限公司和成都国际机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5个二级子公司和3个三级子公司,四川机场集团运营管理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2个枢纽机场,以及西昌青山、达州金垭、广元盘龙、攀枝花保安营、九寨黄龙、巴中恩阳、阿坝红原、甘孜康定、甘孜格萨尔、稻城亚丁10个支线机场。
根据教育部、民航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向就业单位)委托中国民航大学开展定向就业招生培养民航专业人才。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四川省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并符合《中国民航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科类 |
交通工程 | 1 | 物理类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2 | 物理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物理类 |
通信工程 | 2 | 物理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物理类 |
会计学 | 2 | 历史类 |
财务管理 | 2 | 历史类 |
法学 | 1 | 历史类 |
航空安防管理 | 1 | 历史类 |
合计 | 15 |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了解相关政策和定向就业单位委托培养协议书(详见文末“阅读原文”)内容后,在“学校志愿”中选报“中国民航大学”,并在计划性质为“定向”、计划类别为“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中选报相应的定向生专业。定向就业专业招生专业计划、批次安排设置最终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考志愿填报手册为准。
四、录取规则
定向生的投档、录取规则遵照生源地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被录取的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须按规定与学校、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若无故拒签协议,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交通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报考上述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入校第一学年按相关学院培养方案进行大类培养,第二学年后再分流至相关专业。定向学生按录取专业修读,不得转专业。
五、奖学金和就业
定向就业单位为相应的定向学生提供学制年限内的定向奖学金。学生毕业时符合接收条件的,定向就业单位根据单位人力资源配备需求情况,兼顾学生生源地属地化和就近原则,在除成都地区以外的其下辖支线机场所在地(西昌、达州、广元、攀枝花、巴中、甘孜、阿坝等)安排工作。
联系方式
(一)招生网站:
https://www.cauc.edu.cn/zsb/
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招生
(二)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022-24092126(学校招生办)
028-85205142(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0991-7521827(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