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5-02-23 14:32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评论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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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图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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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大源北28号;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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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监督协调机制,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为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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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制的《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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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4〕22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5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下同)考生须同时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本校“依学考录取”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44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本校“3+证书”考试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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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内地与港澳台)为粤港合作办学项目;应用韩语、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护理同时开设联合培养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术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艺术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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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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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四条 学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  经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录取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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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19800-21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21800元/生•学年;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学费28800-48800元/生•学年;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48800元/生•学年。住宿费:2300-65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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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20-36783769、36783295

传真:020-36783295

电子邮箱:1814913131@qq.com

学校网址:https://www.gzie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xx.gziec.edu.cn/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人事监察处

联系人: 王冠文

监督电话:020-36784547

电子邮箱:374559610@qq.com

第十三章 附件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ND


学校代码:13715

学校地址:广州市沙太路大源北28号

招生热线:(020)36783769、36783211、36783295

学校官网:http://www.gzie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xx.gziec.edu.cn

学校简介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99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26年来,学校依托涉外教育集团雄厚的办学实力和集团化办学优势,秉承“依法治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特色立校”的办学理念,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成效和社会声誉。

学校先后荣获“十大品牌民办高校”“最具特色民办教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特色办学示范高校”“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广州校区)地处广州市中心,与“中国百亿电商街”及“广州南湖新商圈”紧密相邻,交通便利,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习实践机会和广阔的就业前景。学校(广州校区)占地634.82亩,总建筑面积25万多平方米,校园设施先进齐全,配备智能化高端学生公寓。

学校目前在校生近两万人,教职员工过千人,具有行业、企业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80%。学校围绕国家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先进产业,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为医药健康、人工智能、艺术传媒、现代交通、信息技术、财经商务等重点产业链培养高素质人才,将50多个热门专业整合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11个专业群。通过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培养毕业即就业的高质量职业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校“共创百亿电商街—校街行企协同育人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荣获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是广东省内民办学校中首家获得一等奖的项目。

学校内建有二级专科康复医院,附近建有五星级附属南湖外语艺术幼儿园等,产学结合氛围浓厚,实用人才培养能力强。学校先后与华为、腾讯、西门子、鼎利、冠城、白云机场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与近千家先进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等校企合作,着力推动校企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等深度融合,将“专业”建在“产业”上,把最前沿的技术、工艺融入课程内容,实现高薪精准就业,毕业生年均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

学校始终坚持国际化办学为特色,依托集团化办学与境外多所知名大学建立了硕博培养的国际合作关系。集团并购了日本早稻田医学院,创办了格鲁吉亚涉外教育大学,成立新加坡涉外SSTC学院,开设香港都会大学、香港东华学院等粤港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格鲁吉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近20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打通海内外“专本硕”贯通的教育渠道,让学生“走向世界从这里开始”。

乘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东风,广州涉外学院已转入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目前佛冈新校区二期工程已完工,进入验收阶段,新校区启用在即,一个更加宜学、宜居的现代化校园正等待着未来的学子们。据悉,佛冈新校区占地462亩,总投资12亿元,计划打造成为集文化、产业、教学、科技推广、项目孵化、创新创业于一体的现代化教育新区,投入使用后有望成为广东乃至全国的职业教育版图中的一块重要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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