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13012543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主校区)
保定市五四东路398号(主校区)
保定市长城北大街784号(主校区)
保定市阜平县经济开发区(阜平校区)
保定市徐水区智兴路(原农丰路)1号( 徐水校区)
保定市曲阳县雕刻城66号(曲阳校区)
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4923号(清苑校区)
河北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区惠园街17号(安国校区)
高碑店市北城西路与五一路交叉口东160米(高碑店校区)
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8号(满城校区)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始建于1935年,位于河北省保定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68%。
学院设有农林与生物工程系、畜牧兽医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商务技术系、贸易与旅游管理系、艺术设计系、传媒艺术系10个系和马克思主义教学部、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3个公共教学部。另设有阜平校区、徐水校区、清苑校区、安国校区、高碑店校区、曲阳校区、满城校区等7个分校区。学院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和保定市现代产业体系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调整构建了农林牧医、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筑施工、财经商贸、广播影视、文化旅游、医药卫生等8大专业集群47个专业,基本实现了与区域主导产业的紧密对接。
一、录取规则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按高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我院在河北、吉林、内蒙古、贵州有招生计划,采用“专业(专业类)+ 学校”志愿填报模式,对考生再选科目不设报考限制。录取工作严格遵照对应省份投档规则执行,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进档考生,比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我院在新疆有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学院遵循当地招生录取政策,依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择优录取。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或物理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执行各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的相关规定。对于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均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六)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学院按“不予录取”执行。
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院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七)不限定招生男女比例。
(八)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我院与马来西亚新纪元大学学院共同举办,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内招生,录取方式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计划,学制为3年,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获得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号与普通专业招生代号分开编列,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合作办学专业。详情请咨询0312-6773166。
二、招生计划
各省(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二)住宿费:700元/年,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5917288;5917388
网址:http://www.bv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