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已完成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的录取工作。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拟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请在7月15日前将高中毕业证书扫描件发至邮箱gatzs@xmu.edu.cn,邮件标题注明“澳门四校联考学生高中毕业证书+姓名”。未按规定寄发高中毕业证书,或者未取得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人员,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
2.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7月下旬寄出。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