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类专业 I 历史科目类

普通类专业 I 物理科目类 艺术类专业 数据说明 LNNU 1.艺术类录取规则: (1)音乐学(师范):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2)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x750)x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分)x6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分=专业课成绩x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x80%。 (4)广播电视编导在黑龙江省普通类本科批投档录取。 3.我校录取含政策性加分,以上数据最低分为第一次投档最低分;数据仅供参考,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