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上级单位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西安工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4.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5.外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具备拟申请学科、专业相近的专业背景; 6.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除1253会计(Mpacc)、1256工程管理(MEM)、1251工商管理(MBA)以外,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专业均招收推免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学术学位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均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学术学位博士招生计划的30%。 2027年推免生招收专业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西安工业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1.学校建立“奖、助、贷、补、勤”五位一体研究生奖助体系,多措并举解除学生后顾之忧,全力支持广大研究生潜心学习科研,安心在校学习生活。 2.所有奖助学金在硕博正常学制年限内按政策评选;如有变化,以当年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为准。 研究生奖助体系一览表(全日制)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一)申请及综合考核程序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查看我校当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并填报志愿。 2.学院、学校对申请学生信息审核后,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送复试通知。 3.“同意复试”的申请学生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复试),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加盖本科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等; (4)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4.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学科专业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等环节。 (二)录取程序 1.学院、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综合考核(复试)成绩等,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向拟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已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单位审核,审核通过为正式录取。 1.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2.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取消录取资格。 3.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其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招收推免生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