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7号)文件精神,经四川大学远程面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拟录取保送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2021年1月13日—1月19日
公示期间监督方式如下:
监督电话:028-85404020(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028-8405563(招生办公室)
监督邮箱:jiwei scu.edu.cn(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zs scu.edu.cn(招生办公室)
所有拟录取保送生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保送生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n/)公示,否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保送生资格。所有保送生需参加生源省份高考报名。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按规定填写后寄至我校,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保送生录取通知书将于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高 考 直 通 车
附:四川大学2021年拟录取保送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