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运动员。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男子篮球、男子足球。 招生计划: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控制在2020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 具体小项(位置) 招生计划 田径(男)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 0-16 田径(女)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 0-16 游泳(男) 蝶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混合泳(200米) 0-9 游泳(女) 蝶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混合泳(200米) 0-9 篮球(男) 内线、外线 内线0-2 外线0-3 足球(男) 非守门员 0-10 守门员 0-1 二、报名条件 1.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 2.运动员等级及赛事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游泳、田径项目接力赛取得的名次不得作为报名依据。 ⑵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3.考生的报考资格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5.其他要求: ⑴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其中田径项目须严格一致)。 (2)田径项目:凡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获得以上赛事的单项前六名。中学阶段以学校名义参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 (3)游泳项目:须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凡参加过全国春季锦标赛、全国夏季锦标赛、全国冬季锦标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的考生,须获得全国锦标赛或全国冠军赛单项前六名。 (4)篮球项目:不招收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或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5)足球项目:守门员须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非守门员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不招收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6.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8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高中毕业生限2017年9月1日(含)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需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1月22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专业意向表(见附件5)并确认志愿,下载生成《苏州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 2.寄送材料: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将相关材料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标注“高水平运动队申请材料”,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⑴系统生成的《苏州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相关栏目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填写意见、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⑷符合报名条件赛事的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另篮球、足球项目考生请提供证明主力队员的材料,证明材料须由组队单位签字盖章予以证明(应包括队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场上位置、参加比赛、获得名次等信息,且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并由教练员和主管领导签字); ⑸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⑹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 ⑺高中毕业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⑻考生签字的《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 ⑼考生签字的《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考生所有申请材料请用A4复印纸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涉及盖章、签字的材料(含复印件、扫描件、图片打印件),必须确保盖章、签字清晰可见。邮寄材料后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快递单号。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材料接收状态,请注意查询。 拒不签订《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苏州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选拔要求,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估考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和竞赛成绩后,择优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于2021年2月28日在报名系统公布初审结果。材料不全或盖章、签名不清晰者不予审核。 4.缴费 ⑴田径、篮球项目 初审通过的考生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60元/人,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报名系统。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日10:00至3月3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并妥善留存保单(或电子保单打印页)。未购买此项保险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⑵游泳、足球项目 游泳、足球项目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选择苏州大学并缴费,报名时间为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注册时间为2月1日至3月1日12:00)。若未报名,视同放弃我校资格认定。 四、专项测试 1.全国统考 报考我校游泳、足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需参加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游泳、足球项目的校考。 按照《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专业测试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考试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 2.学校校考 报考我校田径、篮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具体安排如下: ⑴报到时间: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至12:00。 ⑵报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届时详见报到通知)。 ⑶报到时考生须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意外险保单复印件; ③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④参赛秩序册、成绩册、高中阶段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 ⑷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凭证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若在来我校参加测试途中或在我校测试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考生自行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后续理赔事项。 ⑸测试时间: 田径、篮球项目:2021年3月20日。 ⑹专项测试具体安排见报到时领取的考生指南。 ⑺测试内容见《苏州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细则》(附件3)。 五、“文化单考”报名 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试点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须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报名参加“文化单考”,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报名平台:“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选择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报名系统; 文化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至18日; 考生自行报名、交费,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六、资格认定及公示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我校各运动队的需求、考生专项测试结果、文化单考成绩及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具备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且文化单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专项测试成绩择优认定为“优秀”等级。此类考生文化单考合格线不得低于我校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测试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信息,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享受优惠录取政策。 七、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规定,从教育部公示通过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相应优惠录取政策如下: 测试结论为“优秀”的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测试结论为“良好”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 注:①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应申报专业的要求(详见附件4)。 ②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相应义务。 ③考生最终填报专业志愿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八、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suda.edu.cn 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微信公众号: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凌云楼17楼1712室,邮编:215021 十、其他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位考生按考点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学校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必要时调整招生考试方案,请考生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 5.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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