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2020-06-10 10:21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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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2号)精神和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23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6月10日中午12点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和初审分情况。


2.我校定于7月12日进行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考核,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7月12日上午至我校办理面试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通知(http://zsb.njfu.edu.cn/)。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6月25日16点前,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完成面试网上确认,具体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只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考核。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咨询电话:025-85427320(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5-85427248(纪检监察机构)


电子邮箱:zsb njfu.edu.cn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初审通过考生公示名单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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