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是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由创办于1948年的惠阳平潭农校发展而来,底蕴深厚,是东江流域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职业院校。7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建设贡献重要力量。 学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一惠州,毗邻深圳,香港,广州,东莞,东接汕尾,北连河源,韶关,交通便利,区域优势突出。校园青山与绿水共存,人文与自然交融,是“学在花园里,校在山水间”的现代化文明校园,是孜孜求学,养性修为,实现职业追求和人生梦想的理想场所。 经我校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 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所有报考考生: 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5〕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查阅附件下载),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合作企业员工,且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的50%。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方便退役军人学习、灵活多元、因材施教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同一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 试点班学生在2026年秋季入学,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毕业生可获得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月7日上午10:00至10日下午16:00。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在“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本校的考生,仅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我校招生公众号及网站,了解学校及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阅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高校在校生、2026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学校自主招生考试费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文件规定,每门考核按40元/生标准收取。报考普通现代学徒制的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2个科目,收费标准为80元/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职业技能1个科目,收费标准为40元/人。 具体缴费方式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026年5月17日,线下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安排。请留意我校招生办公众号最新考试时间动态,另行通知。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根据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点,适当增加试题区分度。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录取工作定于5月24日至5月31日开展,实行网上录取,严格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 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由学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1)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规则: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学校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合作企业员工,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有效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2)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规则: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免文化素质考核,采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学校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3)录取同分点的处理: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总分相同时,退役军人按照服役时间长者优先录取,如服役时间相同,按立功表现择优录取。 (4)未参加高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录取。 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其他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接受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新生注册 复查 2026年8月中下旬,由我校统一寄出。 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及缴交学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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