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地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也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重点高校。学校设计类专业在业内享有盛誉,是国家杰出设计人才培养的摇篮。
东华大学现设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的本科专业包括: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5个专业均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此外,学校和日本文化服装学园合作举办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日合作);和英国爱丁堡大学合作举办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专业(中英合作)。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项目荣获首届“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称号,并获多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深受产业界的高度认可。
东华大学设有“设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计学”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及上海市高峰学科建设计划。学校现为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上海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处单位。学校于1999年加入国际时装院校联盟(IFFTI),并作为中国大陆地区成员代表持续担任该组织执委会成员;目前已与包括世界五大时尚之都在内的12个国家和地区的31所著名服装、艺术院校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化育人渠道,通过各类交换生、本科双学历、双硕士学位、双博士学位、本硕一体化等多种形式的国际教育合作项目,搭建起宽口径、多通道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
东华大学具有完整的时尚学科链,构筑了以服装科技创新为龙头、时尚艺术设计为主体,涵盖时尚品牌管理与营销、时尚传播的全产业链的学科布局,建设了对标时尚产业链全流程的“工学与艺术交叉协同”的育人机制,形成了具有卓越创意设计思维、扎实工程实践技能、前瞻国际时尚视野的新时代时尚创新人才的完整培养体系。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美术与设计学类拟定招生482名,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拟招74名
3.环境设计拟招48名
4.产品设计拟招50名
5.数字媒体艺术拟招25名
6.视觉传达设计拟招50名
7.艺术与科技拟招24名
8.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拟招60名
9.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拟招60名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考对象
具有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考生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设定分省计划的省市,考生方可报考。无色弱、色盲。
2026年东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采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考生根据各省艺术类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报考相关专业。
三、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思想政治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同批次专业合格线,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满分为150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5.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不限考生外语单科成绩。
四、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13000元/学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39000元/学年;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580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内学费按照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调整,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
2.就读校区
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也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机构借用我校名义开设各类培训,我校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就读中外合作专业全部学业所需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条件量力报考。因个人原因未获留学签证者或放弃留学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3.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专业为日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倒查追责,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
招办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电话:021-62373607
中日合作班咨询电话:021-62373101
中英合作班咨询电话:021-62373412
学校网址:https://www.dhu.edu.cn
招办网址:https://zs.dhu.edu.cn
监督电话:021-67792259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靠近我校延安西路大门
七、本简章由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