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计划余额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计划 余额 | 备注 |
资源与土木工程 学院 | 【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1 | 南疆专项 |
软件学院 | 【085405】软件工程 | 2 | 南疆专项 |
注:计划余额如有变化及时更新。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调剂专业相应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均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的有关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4月15日20:00-4月16日8:00)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二)复试通知确认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后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复试通知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
(三)复试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后续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学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考核和复试环节。
(四)待录取通知确认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后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分数满分100分。复试形式均为综合评价考核(综合面试)。
具体内容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信息》。
(二)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5%+复试总成绩÷1×35%
五、受理咨询渠道
联系单位: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辛老师
咨询电话:024-83687556
网址:http://yz.neu.edu.cn/
邮箱:neuyzb@mail.ne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
邮编:110819
六、其它
1.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和生源地,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被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2.奖助政策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3.一经被我校录取,不得调剂其它院校、专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如有同国家政策不符,以国家为准。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