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本科高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对拟申报的4个高校设置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据实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51793707,工作邮箱:fzghc@shandong.cn。
滨州职业学院于2001年7月合并原滨州农业学校、卫生学校、经济学校、工业学校、市农科所组建成立,已走过66年办学历程。学院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50余项国家级、省级称号,多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教学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2017年9月,以全省第4名的成绩跻身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行列。2019年6月,入围全国200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12月,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的新征程。
在创建“双高”和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新长征路上,学院将紧扣“特色、融合、创新、提升”发展主题,笃定“升本、创特、建高、强基”目标任务,全力打造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率先建成新时代人民满意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