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服务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特制定我校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办法。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接收推免生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接收推免生具体工作的布置、指导、审查等。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信访投诉、处理违纪舞弊、加强风险防控。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监察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相关工作。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四)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六)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申请条件。 2027年我校各专业(领域)接收推免硕士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7年公开招考。具体接收专业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生专业目录》。 (一)志愿填报 2026年9月18日起,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注册,9月21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二)通知考核 各招生单位在9月22日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申请学院)。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考核。 (三)综合考核 同意复试的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确定的考核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参加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未经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考核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单位考核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 1.按照择优录取的结果,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 2.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学生,由相关招生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处理。 3.学校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学校公示和备案的无效。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列入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一)复试时间 由拟接收学院自主安排。 (二)资格审核 考生在各学院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 (三)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以面试为主,考察学生德、智、体、能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及知识背景等。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录取。 (四)复试费用:免收复试费。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当年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相关奖助政策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一)拟录取考生如有以下情况,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3.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入学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重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接收推免工作要求的。 (二)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初试,也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三)本办法中如有和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学校招生代码:10495 咨询电话:研究生院 027-59367498 投诉、申诉电话:纪委办公室 027-59367559 网址:https://gs.wtu.edu.cn/index.htm 邮箱:yjs@wtu.edu.cn △ 点击查看大图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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