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点入口: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东门(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69号),考室位置:教学楼(分设在三个单元楼)2、考前我校考点不对外开放,学校会将相关考试安排、考场分布及注意事项等张贴在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东门入口外。3.陪同人员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因校内停车位有限,所有外来车辆不得进入考点。5.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因考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赶到考点,以免错过考试。第一场:3月29日06:30-08:00(仅普通专升本考生)第二场:3月29日09:00-10:30(仅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生)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后,需沿着指定路径,进行“人脸识别”,考生进入考室前,需在指定楼层的一楼进行“安全检查”方可进入楼层考室参加考试。根据考试规定要求,禁止考生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建议考生不要携带以上禁止物品到考点。如有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请在进入考点放置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1.考生存取物品需遵守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排队保存物品;不相互交谈,不逗留,不聚集;2.每个考场均有指定存放区域,考生根据自己的考场号码到相应的存放区存取;3.考生存放的物品中不得有违禁、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5.为避免现场混乱、拥堵,请考生一次性存取物品,以免漏取或错拿;6.建议考生不要随身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尤其是个人贵重物品。考试当天考点仅提供指定区域供考生存放物品,不负责物品的保管。出现丢失、错拿、忘拿等情况由考生自负。考生存放物品之后,可携带相关证件经智能安检门后进入考试区。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智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考生应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禁止携带书籍、资料、计算器、包等物品,特别是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1、考点周边停车位非常有限,考生车辆不能进校,不建议考生自驾车赴考。2、学校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三栋段)69号,使用导航定位至“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东门)”可直接到达考点,考点实施全封闭管理,陪考考生家长不能进入校园,送考车辆即停即走,避免造成考点门口拥堵。途经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交站点: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站途经公交:12路,37路,54路,55路,218快线、K1、K6、301、326。4、考点不具备安排住宿条件。有需要住宿的考生自行提前上网预订(因第一门科目考试时间较早,建议距离考点较远的考生提前做好行程规划)。5、由于上午考试开考早、用时长,建议考生吃好早餐,避免考试中途晕倒。6、为方便考生,29日中午学校饭堂可提供中餐,如有需要自行前往购买(支持支付宝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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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使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三、省统考科目《基础会计学》允许考生携带没有存储和网络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设计基础》允许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不大于4开且干净(无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其它科目除考点有特殊规定外,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水杯、透明文具盒(袋、套)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处以便监考员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信息。使用答题卡的,还须将考生条形码贴在相应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六、开考15分钟后(考前须听力试音的外语专业课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下同)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书写姓名考号等考生信息,否则答卷无效。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