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69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9号
第三条 招生录取原则:
1.学院成立以院学院党委书记、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学院纪检委书记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吴俊生 职务:党委书记。
2.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计划完成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3.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口升学录取原则按照山西省相关文件执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5.学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6.学生资助:学院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