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6-04-29 09:35 江苏大学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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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

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近年来,学校聚焦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奋力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国内外办学影响持续提升,ESI综合排名位列全球第315位(国内第37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列全球527位(国内第36位),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名列第271位(国内第38位)。

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6〕4号)精神,学校2026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招生计划


江苏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0人,拟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1,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报名条件


已参加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远大理想和高度社会责任感。

(二)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科目成绩均合格。

(三)综合素质优秀,在所在中学学业成绩名列前茅。

学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5月10日23:50报名系统关闭)。考生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注册并登录后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成绩信息

考生须在“成绩信息”中填报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以及模拟考试同首选科目年级排名及人数,资格审核时,以中学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上填报的数据为准。

2.身份证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和中学公示证明

考生完成志愿填报后,须下载并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申请表》的所有页面均须由所在中学确认情况属实,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同时考生本人签字。此外,考生还须下载《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公示证明》(附件2),经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已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一并在“上传申请表”模块中完成上传。

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时须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及时开展资格初审工作,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确认考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进行缴费(60元/人)。考核时间冲突时,考生只能选择1所院校参加考核;对于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6月3日—6月10日,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由中学在照片处加盖印章。

(四)考核

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4日,以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具体安排见网站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五)确定入围考生

根据考核成绩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末位同分均入围)。入围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须于填报高考志愿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我校,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入围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和学校各专业选考要求,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综合分=[(高考成绩÷750)×0.85+(考核成绩÷100)×0.15]×7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说明:

(一)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我校相关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二)在招生计划内,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最后安排调剂录取的考生。

(三)考生进档后,若生源不平衡,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保障机制


(一)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三)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咨询电话:0511-88780048

咨询QQ群:667032961(咨询1群)、617414528(咨询2群)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其他


(一)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学校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也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四)对在综合评价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1:江苏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

拟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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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可下载:

附件2-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公示证明.docx

附件:

微信图片_20260429093420_198_67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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