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重庆中医药学院召开高质量发展大会,开启学院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征程。会议通报,学院已正式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复,增设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设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中医学、中药学、中药、中医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重庆中医药学院
图源:重庆中医药学院
据介绍,重庆中医药学院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十三五”期间,重庆市政府决定以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为重要办学基础,同时整合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和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等全市中医药优质教育、医疗、科研资源,高水平规划设置重庆中医药学院。2023年6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复,重庆中医药学院设置成功。
7月17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重庆市整体划转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审核推荐名单公示》,拟推荐重庆中医药学院(14830)新增为博士授予单位,拟推荐重庆医科大学(10631)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057)、中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005)、中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008)、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057)、中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1056)、整体划转至重庆中医药学院(14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