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高考、对口升学和三二转段招生。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代码:13695
2、学校全称: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3、层 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 :常中昱(院长)
三、招生条件
1、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各专业教学仅提供英语。
2、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原则上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其中煤矿智能开采技术、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矿山地质专业只招收男生。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对口招生、三二转段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2、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推进“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达到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同一科类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2)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3、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三二转段录取: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 制定转段考核办法,联合中职学校对学生进行考核。由中职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将最终的考核结果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学校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七、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潞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八、资助政策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退役士兵入学享受学费减免政策;新生入伍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后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208国道东1000米)
邮 编:046204
联 系 人:沈老师
咨询电话:0355-5922379
监督电话:0355-5921055
电子邮件:lazyzsyjygzb@163.com
十、其它
1、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负责解释。
3、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和省招考中心审核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