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2025年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我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已于7月13日录取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一)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文化、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本科控制线。 (二)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参照普通类录取规则);以专业成绩投档的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参照普通类录取规则);若省份有其他规定,则按照该省的其他规定执行。 (三)对于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全部承认该省(区、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四)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尚未录取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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