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6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2026-03-11 16:46 宿州学院 评论
宿州学院
安徽宿州市-公办-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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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26

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

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宿州学院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01
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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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2. 符合免试就学条件的考生名额不占招生计划。 

3. 享受免职业技能考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的招生计划。

其中,休闲体育专业按运动专项进行招生,各专项计划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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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已通过gkbm.ahzsks.cn网站完成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4日10:00至3月17日17: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完成后,请考生在3月19日8:00—3月23日12:00前将下列证明材料扫描成图片(.jpg格式)按清单顺序逐一上传至“宿州学院对口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均简称“考试管理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同步进行中职学籍资格审核。

1.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同时上传);

2.《宿州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考试资格审核表》(模板见附件1),毕业学校须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毕业学校须审核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中职毕业证(内页);

4.符合加分、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同步提交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考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在“考试管理系统”中填报报考方向,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方向;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在“考试管理系统”中填报运动专项。一经确认,不得变更。请务必仔细对照本章程认真仔细正确填报,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以上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管理系统”登录方式:点击学校招生信息网首页“网上报名/对口招生”(网址:https://szxyzjc.ahszu.edu.cn/dkbm/),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验证码,即可登录。初始登录密码可更改,更改后请妥善保管。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报名考试费6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3月24日12:00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成功而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2.文化素质测试(省统考)准考证领取: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职业技能考试(校考)准考证领取:3月26日8:00—3月27日18:00,考生登录“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03
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合计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300分(包括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职业技能满分450分(包括专业理论200分、技能测试250分)。

文化素质测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微信公众号。

文化素质测试达到或超过当年省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5年版)》执行。

各招生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与信息大类(计算机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的项目一(中英文录入)、项目二(操作系统管理)、项目三(文字处理)、项目四(电子表格)、项目五(Python结构化程序设计调试)、项目七(Python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调试)。

2.旅游管理专业:《旅游大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的项目一(礼仪展示)、项目八(导游景点讲解)。

3.学前教育专业:项目一(讲演儿童故事)、项目二(钢琴弹唱)、项目三(自选舞蹈作品表演)、项目四(命题儿童画),具体要求见附件3。

4.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测试内容包括项目一(唱念测试)、项目二(形体测试)、项目三(剧目测试),具体要求见附件4。

5.表演(戏曲器乐方向)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测试内容包括项目一(唱念能力测试)、项目二(听辨测试)、项目三(基本功测试)、项目四(单项技能测试)、项目五(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要求见附件5。

6.音乐学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测试内容包括项目一(唱念能力测试)、项目二(听辨测试)、项目三(基本功测试)、项目四(单项技能测试)、项目五(综合能力测试),其中,项目三、四、五,考生根据本人的报考方向,分别参加舞蹈、声乐、器乐三个方向的测试。具体要求见附件6。

7.休闲体育专业: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测试内容参见《教育与体育大类专业技能测试纲要》,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特别强调:考生在参加技能测试时,必须上交《考生体检表》(模板见附件7,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体检时间为考前一个月内)、《宿州学院对口招生考试安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8)。


(二)考试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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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因专业不同,其技能测试方式和安排也不同,故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或准考证),请考生务必牢记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4月1日10:00发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学校“考试管理系统”查询成绩。

(2)成绩复核: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4月2日16:00前在“考试管理系统”的“成绩复核申报”页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核查。成绩复核仅限错统、漏统、漏改,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将于4月3日17:00前电话通知本人,成绩一致的,不予反馈。


04
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专业

文化素质测试不低于180分;专业理论不低于120分;技能测试不低于150分。满足以上录取控制线的要求后,依据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实考总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实考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职业技能考试(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测试)、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

2.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

文化素质测试不低于150分;职业技能考试不低于270分。满足以上录取控制线的要求后,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0.3+职业技能考试×0.7),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表演专业各方向拟招生计划:泗州戏方向20人,戏曲器乐方向10人。按以下原则分配招生计划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含免试生)达不到招生计划的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分配名额:149%-140%时,按招生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60%);100%以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含免试生)的50%分配名额。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另一方向中,录取原则不变,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上述规定在计算比例和录取名额时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音乐学专业各方向拟招生计划:舞蹈10人,声乐10人,器乐10人。按以下原则分配名额:如某一方向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含免试生)达不到计划数的200%,按以下比例计算分配名额:199-190%时,按计划数的 90%分配名额;依次是 189-180%(80%);179-170%(70%);169-100%(60%);100%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含免试生)的 50%分配名额。如果某一方向未录满,则剩余计划划入其它方向中,录取原则不变,但某一方向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方向原计划数的1.5倍。上述规定在计算比例和录取名额时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3.休闲体育专业

文化素质达到安徽省教育厅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及以上,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职业技能测试270分及以上(其中专项素质不低于180分、专项技能不低于90分)。满足以上录取控制线的要求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0.3+职业技能考试×0.7)按专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综合成绩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职业技能总分、专项技能、专项素质、文化素质。专项素质、专项技能免测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视为满分,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比赛层次、获奖名次(世界级比赛、洲际比赛、全国运动会1至8名,全国学生运动会1至8名,安徽省运动会1至3名,安徽省体育局主办的锦标赛第1名)依次进行录取。

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招生计划名额: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含免试生)达不到招生计划的150%,按以下比例计算分配名额:149%-140%时,按招生计划数的90%分配名额;依次是139%-130%(80%);129%-120%(70%);119%-100%(60%);100%以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含免试生)的50%分配名额。如果某一专项未录满,余下计划将划入所有专项剩余合格生源中,录取原则不变,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5倍。上述规定在计算比例和录取名额时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二)计划调整规则

专业间计划不调剂。


(三)录取

4月6日前,考生可在“考试管理系统”查询预录取信息。


05
鼓励政策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表演、音乐学专业

1.免试就学

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招生专业,填报学校志愿,可免试就学。

2.免职业技能考试

近三年来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达到省定合格分数线,报考相应专业,经学校审核通过且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3.政策加分

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上述鼓励政策的考生,填写《宿州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均简称《申请表》),将加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和《申请表》交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3月23日12:00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后和学籍证明材料一起同步上传至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

免职业技能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3月25日上午9:00,携带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到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工科楼B楼(信息工程学院)105室报到、参加面试考核。3月26日,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面试考核结果。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二)休闲体育专业

1.凡近3年在国家体育总局(含全国体育单项协会)或教育部主办、承办的比赛项目中获全国前8名的考生均可免相应专业素质、专项技能考试,该项测试成绩视为满分。该条包含项目:篮球、足球、排球、技巧、武术、田径。

2.凡近3年在安徽省运会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省锦标赛获第1名的考生,报考田径项目可免相应专业素质、专项技能考试,该项测试成绩视为满分;报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可免专项素质测试,该项成绩视为满分(300分),专项技能需参加线下考试。

3.凡获得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前8名的考生可直接免试录取。

符合上述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填写《宿州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休闲体育专业免专业课考试申请表》或《宿州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休闲体育专业免试录取申请表》(模板见附件9、10,以下均简称“申请表”),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和《申请表》交省体育局青少处或省体育局竞体处审查,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3月23日12:00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将《申请表》、比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后和学籍证明材料一起同步上传至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予以公示。

考生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或免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06
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免、补”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应符合教育部和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

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

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07
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宿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ahszu.edu.cn/zs/)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招生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举报电话:0557-2871685,举报邮箱:xfjb@ahszu.edu.cn;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宿州学院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宿州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六)章程中附件1-10详见宿州学院招生信息网。



08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7-2875025

(二)学校主页:https://www.ahsz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ahszu.edu.cn/zs/

(三)电子邮箱:szxyzjc@ah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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