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4153012559
(三)学校简介: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5月26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政复〔2004〕58号),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云南省体育运动学校升格而成,是一所培养适应云南省体育事业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
学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
(四)学制: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毕业条件及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层次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后准予毕业,由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费标准: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高职专科层次学费标准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400元/生/学年。
(七)学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体院路3号
二、招生计划
(一)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历年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三、入学考试
学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省外体育类考生均承认当地体育类统考成绩。体育类考生成绩合格才能填报我校志愿。
其中运动训练(篮球)仅招生体育统考中报考了篮球专项的考生,运动训练(排球)仅招生体育统考中报考了排球专项的考生,足球运动与管理仅招生体育统考中报考了足球专项的考生。
四、录取
(一)录取方式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厅设立的招生机构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将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规则
体育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云南省划定的体育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后,运动训练(篮球)、运动训练(排球)、足球运动与管理,按照考生对应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同分排序规则按云南省要求执行);其余体育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体育类考生的录取规则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学校认定考试成绩及结果)。
普通类专业,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体检要求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校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服兵役学生学费代偿、基层就业学费代偿政策。
学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参与学校活动、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学校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有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4310768(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871—64311995(纪检监察处)
网址:www.ynsvu.edu.cn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