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全称: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简称河北工艺美院)
2、学校代码:14471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
二、学院概况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前身是1964年建校,由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郭沫若先生题写校名的全国五大工艺美校之一的河北工艺美术学校。2001年10月,河北省教育厅批准与河北大学联合组建河北大学工艺美术学院。2013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建制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成为河北省内唯一一所旨在培养工艺美术设计专业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
学院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毗邻雄安新区,校园占地488亩。学院办学经验丰富,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332余人,专任教师290人,副教授职称以上教师84人。建校五十八年以来,学院名师荟萃,英才辈出,有着“奖牌学校,校长摇篮”的美誉。包括著名艺术大师韩羽先生在内的一大批优秀工艺美术学者曾在这里辛勤执教,培养出天津美术学院院长贾广健、北京电影学院副院长孙立军、北京服装学院院长刘元风、中国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院长毕学峰、著名画家吴建潮等国内外知名专家在内的两万多名工艺美术工作者,为传承中国工艺美术以及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专业设置齐全,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设计等22个专业及方向。各专业师生在美术界最具有权威的全国美展、年展、届展中屡获殊荣,多名师生作品被北京奥运会、冬奥会、上海世博会、北京中南海会议厅、中华世纪坛、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采用,多件绘画作品、雕塑作品被人民大会堂和中国美术馆收藏。
学院积极响应我国高校相关的国际交流政策,着力引进优势的国际职业教育资源,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先后与白俄罗斯维捷布斯克国立大学、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韩国东明大学、韩国又松大学、韩国嘉泉大学等国外优秀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学术交流、人才联合培养以及跨国交流展等多个领域进行深入且常态化的合作。
进入新时代以来,学院秉承 “立德崇艺、唯美创新”的校训精神,摸索出一条不同于其他专科院校的教学之路,特点是“面向文化产业市场,以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为基础,用现代设计意识和技术做保障,走一条继承、发扬、研究、创新的艺术教育道路”。学院形成了“两校区、一中心”的办学格局,通过“艺工坊”“学工坊”“教师工坊”“大师工坊”等实习实训单元模块设置和项目教学手段,培养学生成为熟练掌握艺术设计与实践能力的实用型复合专业人才。
“学在河工美,赢在艺工坊”,今天,全体工艺美术职院人传承薪火,继往开来,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播散希望,筑梦未来。欢迎各位有志于“以大美之艺绘传世之作”的莘莘学子报考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2023年学院招收的专业
四、专业考试
我院所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参加高考报名,并按要求参加考生生源地省级艺术类(美术类)统一考试或校际联考(书法学)。我院使用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考试的成绩进行录取,具体信息参照本院各专业对应考试招生要求。
五、录取规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除雕塑设计和书画艺术(书法)外)。
2、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学院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学院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均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
4、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生源省相应艺术类(美术)统考成绩或校级联考(书法学)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执行生源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5、学院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录取分数依据及同分录取规则如下: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依次依据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成绩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依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成绩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6、内蒙古自治区:依据专业统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7、我院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8、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课程为英语。
9、 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500元/年。
七、资助措施
学院设立多种奖、助、勤、贷等资助项目。具体分为国家资助和校内资助: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2200、3300、4400元三个档次,贫困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河北省内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2、校内资助:学院每学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补贴;为鼓励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校内奖学金300、500、1000元三个档次;如遇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可申请生活补贴。
八、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九、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网及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官网,查询相关录取信息。
十、入学复查及其他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如学院招生章程与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
邮政编码: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18091、5918092、5918093、5918094(传真)、5918095
学院网址:www.hbgm.edu.cn
学院QQ群:860875423
学院快手/抖音号: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学院公众号/小程序: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