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深圳大學1983年經教育部批准設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視深圳大學建設,組織北大援建中文、外語類學科,清華援建電子、建築類學科,人大援建經濟、法律類學科。建校43年,深圳大學秉承“自立、自律、自強”的校訓,緊隨特區,銳意改革、快速發展,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以及多層次的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體系,形成了“特區大學、窗口大學、實驗大學”的辦學特色,培養的各類創新創業人才,95%以上紮根粵港澳大灣區,為特區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學校實施高水平大學建設發展戰略,成為內地進步最快的大學之一,綜合實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創新創業人才培養、人事管理體制等領域的改革走在全國前列。目前,學校已經成為一所特色鮮明、實力雄厚、在國內外具有良好聲譽和重要影響力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 深圳大學現有粵海、麗湖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72平方公里。現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48516人,其中本科生29803人、碩士研究生16394人、博士研究生1518人、留學生801人;另有深圳大學與法國南特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碩士研究生157人。學校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成果豐碩。現有教職工4492人,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277位,廣東省高層次人才147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2469位。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綜合性強,涵蓋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歷史學、藝術學、農學、交叉學科等13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29個學院,106個本科專業和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所直屬附屬醫院。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4個;省級一流學科17個;有學術學位博士授權一級學科23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類別4個;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4個,博士後工作站1個。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1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32個。工程學、臨床醫學、材料科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科學、化學、物理學、社會科學總論、環境科學/生態學、藥理學與毒理學、農業科學、植物學與動物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精神病學與心理學、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地球科學、免疫學、數學、微生物學、經濟學與商學等20個學科進入ESI學科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化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學校積極推進“國際化人才培養、國際化科研合作、國際化師資建設、國際文化交流”。目前與境外约321所高校(機構)建立了交流合作關係,遍佈全球58個國家和地區,開展包括師生交換、科研合作、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的交流合作,並積極吸納全球留學生就讀深造,打造學校國際化氛圍,全面提升國際交流品質和層次。 當前,深圳大學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文化引領,強化創新驅動,追求內涵發展,為加快創建世界一流綜合性大學、打造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標杆大學而努力奮鬥!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隸屬深圳大學(深大校发〔2024〕98号),旨在積極探索促進深港教育的雙向融合發展,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香港青年在本地接受優質高等教育提供更多元的選擇,培養愛國愛港的優秀传媒人才。香港學院提供在香港授課的深圳大學學士學位課程,均經香港教育局根據《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493章)第10條註冊(課程註冊編號233326、233327)。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以港澳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實施四年制本科學歷教育,香港學院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課程設置等與深圳大學校本部基本保持一致,畢業考核及學歷和學位的授予按照深圳大學的規定執行。香港學院學生屬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2026年面向港籍學生招生,由非本地課程主辦者香港明禮德學院有限公司協助提供在港辦學的場地設施並輔助日常事務性管理,部分課程需要到深圳大學本部完成。 二、報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香港,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擁護“一國兩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全日制普通高中/中六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最遲在入學前取得高中畢業證書且須為學歷教育*),年齡不超過30周歲。 (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四)需參加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考試(简称“全国聯招”,簡章參考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845209.html)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简称“HKDSE”,簡章參考https://www.edb.gov.hk/sc/edu-system/postsecondary/policy-doc/pilot-scheme.html)。 *須在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級中等學校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非學歷教育經歷不符合報名條件。 三、招生專業 注:錄取通知書、畢業證及學位證中不標注具體方向。 四、辦學地點 (一)非本地課程項目當前註冊地點: 香港九龍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P30。 (二)教學地點: 香港與深圳。 五、招生計劃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2026年招收香港學生計劃視申請和生源情況而定。 六、申請、考核辦法和相關事項 (一)申請時間(表1) (二)申請流程及申請材料 持不同考試成績報考的考生須按照表1申請時間(以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為准,逾期視為報名無效),將以下所有申請材料電子版(文檔名請設置為簡體)以壓縮文檔附件方式發送至zsb@szu.edu.cn(郵件名以“姓名(简体)+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6自主招收香港学生报名材料”方式命名,未按要求命名發送材料視為報名無效): 1.《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6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入学申请表》(見附件1,點擊閱讀原文下載),手寫正楷簽字後須加蓋中學公章並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掃描為彩色PDF文檔)。 2.《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6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見附件2,點擊閱讀原文下載)(EXCEL文檔)。 3.个人免冠電子照片(純色背景,照片用於學籍註冊,不得PS背景,不得美妝美瞳耳釘,不得遮擋眉毛耳朵等面部位置,須為清晰的JPG格式圖片)。 4.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正反面、彩色JPG格式圖片)。 5.全國聯招考試或者HKDSE成績單:全國聯招考試成績單請提供系統下載電子版原件,HKDSE成績單請提交紙質版原件的彩色JPG格式圖片(如需合併兩年成績取最優,請提供兩年成績單)。 6.高中畢業證書:應屆生如暫未取得高中畢業證的,可先提交就讀學校出具的預畢業證明或在讀證明(須加蓋中學公章、彩色JPG格式圖片);非應屆生必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彩色JPG格式圖片)。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對其學歷證明材料所做的認證書或外國附加證明書(中文版,須注明是否學歷教育)**。 **根據海牙《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考生獲得的外國居留權證明、外國學歷等文書材料,須出具由海牙公約締約國(印度除外)主管機關簽發的附加證明書,如締約國為印度或非海牙公約締約國,則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認證書。 7.高中成績單:考生須提供高中三年各學年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彩色掃描PDF文檔)。 8.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點擊閱讀原文下載),打印手寫正楷簽字後提交彩色JPG格式圖片。 9.成績核查授權書(见附件4,點擊閱讀原文下載),打印手寫正楷簽字後提交彩色JPG格式圖片。 (三)現場確認 1.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並收到資料齊全回復郵件後,持不同考試成績報考的考生須按照表1現場確認時間將以上所有材料紙質版提交至現場確認處,並備成績單正本供現場確認核對,逾期將無法辦理,視為報名無效。 2.地點: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粵海校區匯元樓北侧三樓)。 3.報名費:HK$500/人。 (四)其他說明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務必確保材料的完整性。 2.我辦在審核過程中如發現考生須補充材料的,將通過報名郵箱或電話聯繫考生,請考生務必留意,按要求及時補充材料,逾期視為報名無效。 3.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掃描件須真實有效,清晰可辨。若因資料缺失造成審核不通過的情況,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後果。對於報名材料造假的考生,取消其報名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上級部門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則取消畢業證、學位證。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如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現場確認的考生,須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可委託親屬代理確認,確認時應出示考生身份證件、代理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現場確認委託書(見附件5,點擊閱讀原文下載)以及其他報名材料,並按照現場工作人員指引完成確認手續,每位代理人只能為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七、錄取 (一)材料審核 深圳大學將組織專家對已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二)錄取原則 根據當年生源和報考情況,基於考生的全國聯招考試成績或HKDSE成績,結合個人申請材料等,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三)錄取結果 1.擬錄取結果將在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2.公示結束後,我校將以電子郵件的方式聯繫擬錄取考生,擬錄取的考生須確認是否入讀我校。 3.我校將確認入讀的擬录取名單報送上級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預計於2026年8月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八、收費標準 (一)學費(不含書費):根據香港非本地課程項目相關規定,學生每學年須繳交兩期金額相同的學費,每期金額HK$50,000。每年的學費金額或會按年調整。具體繳費時間和方式將另行通知。 (二)報名費與註冊費:除了學費,學生報名時需繳交報名費HK$500,辦理新生註冊手續時需繳交註冊費HK$3,000。 以上收費都以香港明禮德學院有限公司的名義收取並向學生發出收據。 九、獎學金 (一)教育部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由深圳大學根據各類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 (二)卓越獎學金:全獎1名,金額HK$100,000;半獎2名,金額HK$50,000。由香港明禮德學院有限公司設置並根據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 (三)新生獎學金:獲錄取並正式註冊入讀的2026級學生可獲得新生獎學金。一等獎不超過2名,金額為HK$20,000;二等獎不超過3名,金額為HK$10,000;三等獎不超過6名,金額為HK$5,000。由深圳大學設置並根據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已獲得卓越獎學金的學生不重複發放新生獎學金。 十、相關要求 (一)畢(結)業頒證:對取得深圳大學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深圳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二)新生持加蓋深圳大學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報到時備高中畢業證書正本供現場查驗,未獲得高中畢業證書的,我校將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三)如香港學院相關辦學政策或客觀辦學條件發生變化,我校將對教學地點等進行相應調整,按調整後的安排執行。 (四)相關培養及管理原則按照《深圳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執行。 (五)香港學院不提供住宿,如來校本部交流學習,住宿及體檢需按照深圳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六)如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關於港澳自主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七)個別僱主可酌情決定是否承認本課程可令學員獲取的任何資格。 十一、諮詢及查詢方式 單位: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深圳大學香港學院 諮詢電話: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0086-755-26536235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 00852-62634207(僅用於費用繳交相關問題諮詢) 電子郵箱: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zsb@szu.edu.cn 主頁: 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szu.edu.cn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六年六月
(注:深圳大學香港學院每學期的上課地點,將依據當學期教學安排統籌確定,具體方案以學校屆時發佈的最新通知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