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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边疆数字金融协同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成功获批“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2026/2027学年“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评审结果,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申报的“边疆数字金融协同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与现场答辩,成功获批。这是黑龙江大学学科建设、国际化办学与来华留学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又一突破,也是学校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数字丝绸之路与资金融通发展的标志性成果。
本项目立足黑龙江沿边开放区位优势与学校对俄办学深厚积淀,聚焦边疆数字金融特色方向,面向俄罗斯、蒙古国、中亚、东南亚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招收全额奖学金留学生,覆盖本科、硕士、博士全层次培养。项目依托金融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理论经济学博士点、应用经济学硕士点等优势学科平台,构建“边疆+数字+金融”三位一体培养体系,重点围绕数字金融、跨境支付结算、区域金融合作、数字货币跨境应用、沿边金融风险防控等领域开展特色教学与实践育人,精准对接沿线国家金融数字化转型与跨境金融合作人才需求。
学校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围绕申报书撰写、PPT制作、现场答辩等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本次全国申报竞争激烈,经济与管理组参与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国内高校,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项目团队凝心聚力、反复研讨、精益求精,扎实完成各项申报筹备工作,最终顺利获批。此次项目成功获批,充分体现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学校学科建设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与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学校将以本项目为重要抓手,持续做强边疆数字金融特色品牌,完善全链条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国际合作与产教融合,不断提升来华留学教育质量与影响力,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知华友华、精通专业、具备跨文化能力的高层次金融人才,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2026年“ 中国政府奖学金—丝路项目”边疆数字金融协同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黑龙江大学招生简章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设立了各类奖学金项目,资助世界各国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高等学校学习及从事研究活动。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以下简称“奖学金生”)将被安排在中国教育部委托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里学习相关专业。中国教育部制定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计划,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具体负责奖学金生的招生工作及在华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中国热忱欢迎各国优秀青年学生、学者和教师到中国的高等学校学习和开展研究工作。
“丝路-边疆数字金融协同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是中国政府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我校为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中国高校,本年度将按照以下要求直接遴选、招收优秀外国青年学生来华攻读学位项目。资助类别为全额资助。
一、招生类别及要求
1.汉语补习要求:
(1)硕士、博士研究生:面试后由面试评审专家根据面试表现决定是否需要汉语补习。
(2)本科生如持有符合要求的CSCA成绩单无需汉语补习, 如未达到以下标准,须进入预科院校进行一年汉语补习:CSCA要求:须同时参加中文科目及数学(中文)科目, 且每科成绩≥50分
2. 招生专业:中文授课
本科:金融学
硕士:应用经济学
博士:西方经济学
3. 招生国别:
俄罗斯、蒙古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泰国、越南、老挝、马达加斯加、土耳其
二、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应在当年5月15日前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报名网站上申请。
网上报名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
留学项目种类:B
受理机构编号:10212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且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非已在华学习的学历学生 (应届毕业生除外);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a)来华攻读本科学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证,年龄不超过25周岁;
b)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c)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学习成绩优良(百分制75分以上);
5.具有较强科研能力;
6.未获得其他任何奖学金资助。
四、奖学金资助内容和标准
全额奖学金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奖学金生的生活费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生活费由学校逐月定期发放给奖学金生。
五、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申请人须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和提交申请基本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签字。
(1)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
(2)黑龙江大学受理机构编号:10212
(3)网上申请时间:12月15日—5月15日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须提供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并由本人签名。
5.申请人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需推荐人签字。
6.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体检表格样式见附件一)
六、录取及通知
1.申请人可通过奖学金报名系统查询申请进程及结果。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
2.黑龙江大学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3.黑龙江大学将在7月初为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邮件发送《黑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被录取的学生需按《录取通知书》写明的报到时间来校报到注册。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学府路74号 邮编:150080
黑龙江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3216室)
电话:+86-451-86609033
电子邮件:studyathlju@hot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