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对口单独招生简章

2026-01-07 14:59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评论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海南文昌市-公办-语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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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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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创建于1947年,是海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外语类高校,也是海南省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专业最齐的高校。2012年成为全省第二所省市共建高校,2022年4月获批建设省“双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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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校园环境优美 专业特色多样

学校坐落于中国首个滨海卫星发射基地——文昌市,校园现有占地面积850余亩,教学条件优越。现设有英语学院、国际商务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旅游学院、人文艺术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智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教学院部,设置44个专业、79个专业方向,形成以外语类、教育类、国际商贸与国际旅游类、人文艺术类、电子信息类等多个专业群协同发展的“外语+专业”“专业+外语”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格局,在校生9000多人,教职工400多人,其中外籍教师30余人,另聘有大批来自国(境)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客座教授和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专家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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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办学特色鲜明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以海南省应用外语研究基地、海南省东盟语言与文化普及示范基地、外研社-海外院大数据外语阅读研究基地等研究基地为依托,创办《当代外语教育》学术期刊。学校充分发挥外语办学特色优势,积极为“金砖国家论坛”“博鳌亚洲论坛”“国际热带农产品冬交会”“首届中非农业合作论坛”“亚沙会”“消博会”“南洋文化节”等大型国际国内活动提供外语翻译和接待等志愿服务。助力落实《海南省全面提升公民外语水平行动方案》,为全省营造浓郁外语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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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外籍教师团队


03

对外合作广泛 留学平台多样

学校全力服务“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不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为师生搭建广阔的出国留学、带薪实习、社会实践等平台,让每一位海外院学子都拥有更高、更广阔的国际交流学习平台。学校每年吸收来自各国,尤其是“一带一路”国家高校的学生来校学习;与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各类短训班和教师进修项目;与境外国家、地区的50多所院校签署合作协议,举办短期游学、优秀课程引进、“3+1”“2+2”“2+3”专升本、专升硕等学历提升项目和实习就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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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青少年来我校“跨境研学”


04

人才培养优质 助学措施完善

学校坚持以质量求发展,人才培养成效明显。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均在92%以上。学生在各级各类翻译、演讲、技能、文体等大赛中屡创佳绩,近5年来共荣获200余项国家级奖励和500多项省级奖励,尤其是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英语写作大赛、日语技能大赛、BETT全国商务英语翻译大赛、创新创业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供应链大赛等特等奖及一等奖等,屡次开创我省高校参加国家级比赛的最好成绩。

学校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并为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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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际旅游学院学生在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旅游赛道高职组比赛中荣获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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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体育学院学生在2025年海南省大学生足球赛暨大学男子校园足球联赛中荣获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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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际商务学院学生在2025年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海南赛区大数据挑战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



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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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奖学金

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02

助学金

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元)。

03

勤工助学

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学生(每生每月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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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报读我校对口单独招生具有海南户籍或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省财政第一学年给予每生5000元的学费补助,完成学业并获取毕业证书后再给予每生5000元学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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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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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相应类别的报名条件。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报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6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特殊群体报考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时,可选择以特殊群体身份报考单列特殊群体计划的专业(经审核符合特殊群体资格的,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也可选择以一般人员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专业。退役军人应向招生院校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详细了解学费、资助等相关政策,审慎报考。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8:00至1月11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照系统指示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

2.网上上传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1)所有考生均须提交:个人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应届考生提供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

(2)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须提交:海南户口簿、学历证明(网上可查询学历的可上传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4)报名参加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

(5)申请免予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或免试入学的考生,须按免试条件、申请程序及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详见第九部分“免试政策”)。

3.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网上填写完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后,需等待招生院校对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待初审通过后,报名系统将向考生开放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功能。考生须在2026年1月17日17:30前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4.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1)报名本科对口单独招生或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须在2026年1月17日17:30前,自行上网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精神,考生需按每科38元缴纳高职分类招生文化素质考试费,共计114元(38元/科×3 科)。因不符合报名条件造成报名无效的,所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经招生院校确定免文化素质考试资格后,无需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

(3)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以及仅报名高职(专科)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的考生无需缴纳考试费用。

(4)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考试费:

①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③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④烈士子女或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

⑤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⑥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⑦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须填写《2026年海南省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将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电子文件上传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审核确认减免缴费的考生名单及相关申请表报省考试局核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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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生报名注意事项

1.准确填报免试专业。申请免技能测试或免试入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获得相关工种类别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所涵盖的专业。

2.认真核对填报信息。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准确填报报名信息。考生所填写的毕业学校等信息必须使用规范名称,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近照等重要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经学校初审通过后,不允许考生再修改信息。

3.规范上传个人照片。考生应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上传个人照片。个人照片为考试、录取、入学、学籍注册、毕业审查等有关环节校对使用的重要图像,应使用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图像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文件扩展名应为 JPG, 大小40K 左右。个人照片图像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可到照相馆拍照。

4.遵规提交报名材料。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按时缴纳考试费用。考生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填写和缴费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6.妥善保管个人信息。考生在报名注册时所设定的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个人保管不当、泄露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避免报考类别重复。考生因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省外高职对口单招等各类招生考试报名,造成重复报名或录取,无法通过录取数据审核并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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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试实施

(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参考教材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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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 职业道德与法律两个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90分钟。

2.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满分200分。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

职业技能考试组织有两种方式:一是高校校考。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实际需求,自主完成命题、考务组织及考核评价等全流程工作。二是多校联考。由开设相近专业的招生院校联合组成联考工作组,制定统一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多校联考专业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后续征集志愿时可在联考院校专业间互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各招生院校须于2026年2月14日前向考生公布职业技能考试方案(含测试内容、考核形式、评分标准、时间安排、考务要求等核心信息)。多校联考专业职业技能考试方案经联考院校集体审定后,报省考试局备案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满分400分。

4.免试考生成绩认定。(详见本方案第九部分“免试政策”)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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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公布

2026年3月17日前,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上传至报名系统,4月20日前由省考试局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九、免试政策

(一)免试类别及条件

1.免试入学

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试入学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人社部牵头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

(3)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奖/三等奖及以上;

(4)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5)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6)退役军人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2.免职业技能考试

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免予职业技能考试条件:

已取得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

3.免文化素质考试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报考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单列特殊群体计划专业的,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4.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申请免试/免考的专业,须与获奖类别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的专业相符。

(二)申请免试程序及要求

1.提交申请材料

(1)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申请免试入学的,须提交报考至少一种相关获奖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役军人须提交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获奖证书。

(2)本科对口单独招生或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申请免职业技能考试的,须提交报考相关专业的获奖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须按以下类别提交相关材料:

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证明材料。

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交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应有失业登记记录。

农民工:须提交农村区域户籍或证明、务工劳动合同或从业证明(非农产业,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须提交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

2.材料提交方式

(1)退役军人专项材料提交:退役军人申请免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免试入学的,须到报名的招生院校指定的地点提交退役证明和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核后退回考生,复印件由招生院校留存)。

(2)其他类型免试申请:考生需将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按系统提示规范上传到报名系统。

十、招生录取

录取工作于2026年4月进行。高职分类招生实行分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即先进行本科院校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一)划定分数线。省考试局根据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本科对口单独招生、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的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划定本校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录取。

(二)投档录取。省考试局根据各招生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通过录取系统向招生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网上录取。考生的录取结果分别在高职分类招生报名系统及各招生院校网站向考生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征集志愿。参加了职业技能考试多校联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经投档录取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考试局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院校专业和剩余招生计划数,组织符合条件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这些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过对应院校专业多校联考且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征集志愿按剩余计划数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网上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时,由招生院校结合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省考试局备案,按预录取名单投档录取。

(五)复核录取资格。在考生入学时,招生院校负责再次对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核。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结业证)、学籍档案等材料到院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复核。经院校复核确认的考生,方能准予报到,并办理入学学籍注册等。经院校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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