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收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01 ZAFU 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一)招生专业:我校列入2027年研究生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招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7年招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规模:公布在专业目录上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报名、复试考核情况确定。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数量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招收直博生数量不超过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
02 ZAFU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获得2027年推荐免试资格,且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体检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
03 ZAFU 申请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9月21日9:00起,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并在参加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方法详见:http://my.chsi.com.cn/archive/help/index.action); 4.《浙江农林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在学期间相关科研成果及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 6.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7.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8.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二)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 招生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统一组织对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审核,并最终形成审核成绩或意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及时告知申请考生。 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相关记录、审核意见、打分材料等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招生学院可以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也可将材料审核成绩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复试通知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3.复试方式 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 4.复试内容 考生根据招生学院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个方面。 5.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X%+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满分100分)*Y%+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Z%。复试成绩加权折算成百分制,各环节成绩所占比例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 6.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7.考生申请材料及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材料须及时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三)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复试名单、录取名单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录取 1.录取办法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硕士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04 ZAFU 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二)奖助体系 1.直博生奖助体系 (1)奖学金 (2)助学金 2.推免硕士生奖助体系 (1)奖学金 (2)助学金 3.推免生激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录取后享受以下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2)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省一流学科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招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奖励和科研经费资助情况可咨询相关学院); (3)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考虑; (4)推免生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6)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报到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4.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外,学院(学科)激励政策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5.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 6.硕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项目 注:具体出国(境)交流项目及信息以当年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相关通知为准,咨询电话:0571-63740038。
05 ZAFU 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培养地点 我校研究生培养地点主要包括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和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二)住宿情况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实行校内住宿申请制,学校为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具体住宿地点将根据各校区住宿资源、科研平台及教学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
06 ZAFU 工作纪律 (一)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申请考生报名时也应主动报备,并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招生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07 ZAFU 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 编:311300 邮 箱:yjszs@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30919(63743970) 传 真:0571-63730919 网 址:https://yjszs.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08 ZAFU 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章程内容如有与2027年国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