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01 00:25 大连海洋大学 评论
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大连市-公办-农林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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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大连海洋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视觉传达设计、法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政策、会计学、市场营销、农林经济管理、经济与金融、日语、英语、翻译专业在渤海校区办学,渤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水产养殖学、生物科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应用物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第一年在渤海校区办学,第二年及后续年级视实际情况在黄海校区或渤海校区办学。渤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黄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黄海校区办学,黄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1万平方米(约合91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19.9;专任教师84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9.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65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516.3元;图书121.5万册,生均图书61.6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有4人间、6人间和8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不宜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属航海类专业。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4.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宜女生就读。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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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设置奖助学金如下:


(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退役士兵大学生全部获得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学校奖、助学金:设有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500元/人)、中水教育基金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2000元/年/人、三等1000/年/人)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助学金(1000元/年/人)。


(3)其他资助方式: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说明


经教育部审批,大连海洋大学与新西兰奥塔哥理工学院于2016年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专业代码为080202H,采取“3+1”培养模式,批准编号:MOE21NZ2A20151755N。录取批次为本校同批次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双方院校联合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三年,符合签证条件和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双方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第四年未达到出国标准或主动放弃赴新方学习的,可继续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体检还要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代替30035-2013)。(例如:我校航海类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普通类(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4.确定普通类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5.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2023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市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在辽宁省按照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7.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8.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报考日语专业总分(投档成绩)相同时日语语种考生优先;报考翻译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9.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0.2023年我校招收的“辽宁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联系电话、网址


录取结果查询网站:https://bkzsw.dlou.edu.cn/


考生申诉电话:0411-84762679


通讯地址:


黄海校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邮编:116023


渤海校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邮编:116036


传真:0411-84666705


电话:0411-84763156、84763157、84763158


网址:http://www.dlou.edu.cn


E-mail:zsb dl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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