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时按艺术类、体育类招收和培养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也不接受其他专业学生转入就读;
(二)联合培养(具体专业见附件1)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也不接受其他专业学生转入就读;
(三)入学为“3+证书”本科的班级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四)入学为教师专项计划(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专业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也不接受其他专业转入;
(五)中外合作项目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也不接受其他专业学生转入就读;
(六)只能申请降级转入1个新专业;
(七)降级转专业原则上不组织考试,转入学院可视情况与学生面谈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可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学院现有的师资、设备等情况决定同意转入的人数;
(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已成功转专业或降级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降级转专业。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降级转专业申请;
(八)根据《韩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2020年修订)(粤韩师教〔2020〕155号)的规定,申请降级转专业的学生,为获得新专业的学士学位,需补修新专业一年级已开的学位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