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简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服务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兵团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等17个专业大类57个专业,与塔里木大学等4所院校联合开展“职本衔接”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兵团工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兵团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项目、工业控制项目、移动应用开发项目国家集训基地、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连续承办十届兵团职业技能竞赛,被评为兵团优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
符合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甘肃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院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 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3月23日8:00至25日1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4月1日8:00至18:00。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
学院共设置招生专业22个,招生计划300名。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
(一)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说明 1.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2.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甘肃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3.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考生于4月3日至4日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一)收费标准 学费:3300元/年·人。 住宿费:800-1000元/年·人(4-6人间)。 (二)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联系电话:0996-2950666、0996-2953666、17399115666、17767663888 学院网址: http://www.b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j.btc.edu.cn/ 招生咨询QQ群:1078637069 说明: 1.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