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公示

2020-06-19 14:40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评论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嘉兴市-民办-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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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公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公告,据公告获知,共计有489名考生通过初审,具体如下: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公告

各位考生:

欢迎您报考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感谢您对我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同分带入)。

目前,我院2020年“三位一体”书面评审工作已结束。报名人数为9474名,经审核,共489名考生(9人同分带入)通过我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请各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sbm.zufedfc.edu.cn:8080)查看书面评审结果。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后续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上缴费

缴费金额:140元/人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9日9:00-7月5日23:59

注意:逾期未缴费,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缴费不接受现场现金缴费。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综合测试当天须携带入场,未携带者不得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1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2.综合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

★思维反应能力;★想象创造能力;★专业学习潜力;★职业适应性。

四、注意事项

1.综合测试报到抽签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弃考。

2.测试当天将进行身份验证,考生参加综合测试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7月10日),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携带除上述证件以外的其他物品,特殊情况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3.学校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4.考生、随行家长(老师)等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自觉服从海宁市及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建议有条件的考生选择自驾方式出行。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4408

联系电话:0571-87571500、87571557

传真号码:0571-87571553

电子邮箱:dfzsb zufedf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zufedfc.edu.cn/

招生咨询微信:dongfangxueyuancj

报名系统网址:http://zsbm.zufedfc.edu.cn: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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