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警察类招生计划

备注:
从2022年起,以上5个专业调整为专科普通批次录取,不再开展录取前的政审、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等工作,招生录取规则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和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录取数以省招生办审核通过数据为准。

备注:
1、各专业最终的计划数(物理和历史)以教育部下达和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应急救援技术和消防救援技术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残疾、口吃、重听、传染病、视力低、体重超标、体能较弱等考生慎重报考。

备注:
1、外省的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和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各省的招生政策按该省的招生文件和规则执行,广东省录取原则以省考试院发布的文件执行,有关录取规则请查看我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