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49年9月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78年9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建立“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9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升格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4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同意设置甘肃警察学院的函》(教发函〔2024〕107号),2024年7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设置甘肃警察学院的通知》(甘政发〔2024〕40号),决定设置甘肃警察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省公安厅主管,业务归口省教育厅管理。学校现有2个校区,城关校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皋兰校区位于兰州市皋兰县魏家庄,占地面积共1879亩,校舍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建有校内实训场馆15个、实验实训室26个,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55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馆藏图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23万册。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53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9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9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2人。省部级教学名师17人、甘肃省优秀专家1人、甘肃省领军人才3人、陇原青年英才2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100余人,年均培训在职公安民警1.4万人,形成了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相互补充、学历教育与民警培训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14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8个),13个在招专科专业,涵盖法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4个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国家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和省部级重点(特色、骨干、示范)专业,获批8门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示范课程,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7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先后荣获“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坚持立足甘肃、面向西北,立足警务人才培养、全方位服务国家安全战略的办学定位,围绕教育改革新方向,落实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为目标,推进完善“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立足甘肃维护国家安全的特殊区位,厅校共建甘肃省通道反恐重点实验室;推行校局“双嵌融合”模式,共建共享警犬基地、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基地、警务极限越障训练场及6个实验实训室;新成立智慧警务、反恐反分裂、涉外安全等8个科研机构,构建起特色鲜明的有组织科研体系。办学77年来,为国家培养输送了3.3万余名专业警务人才,培训公安民警和相关行业在职干部16万人次。毕业生中大部分已经成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是甘肃乃至西北公安司法机关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和补充人民警察的主要渠道。公安专业招生计划510名,全部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招生计划1639名,其中本科计划139名(省内108名,省外31名),学制四年;专科计划1500名(省内1200名,省外300名),学制三年。
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和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参加甘肃省2026年高考。
2.身体条件
报考公安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及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合格标准:男性50米跑不超过9秒20厘秒,女性50米跑不超过10秒40厘秒;
(2)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合格标准:男性1000米跑不超过4分35秒,女性800米跑不超过4分36秒;
(3)立定跳远。合格标准:男性立定跳远超过205厘米,女性立定跳远超过150厘米;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合格标准:男性一分钟引体向上超过9次,女性一分钟仰卧起坐超过25次。
本标准中的“不超过”“超过”均包含本数。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4.入学复查
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组织对其报考资格、体检、体能测评情况和学生档案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
1.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4年9月1日后出生)。
2.身体条件
因我校司法警务、安全防范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主要面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机场安检等岗位就业,上述岗位对身体条件均有相应要求,故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无各种残疾。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为5.0及以上。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
3.体检复查
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校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新生报到后,按有关规定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有意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请登录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https://kw.ganseea.cn/login),填报并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所有表格均需要A4纸正反面打印)。考生应认真对照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信息,填写不实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需注意“家庭成员情况”与“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中已故人员不能漏填。政治考察工作安排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组织实施。报考学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持《政治考察表》,本省户籍考生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治考察,外省户籍考生前往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6月27日进行。未进行政治考察和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志愿填报安排在第一次志愿填报时进行,即6月26日20:00至7月1日14:00。本科层次公安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模式,考生可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未完成计划时公开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仍采取平行志愿模式。征集志愿范围仅限于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征集志愿时间详见《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我校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由省公安厅委托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组织,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对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率、视力、色觉、听力、嗅觉等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结合患病经历审查,综合分析作出体检结论。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不得录取。根据公安院校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照科目及性别要求,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最后一名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7月1日下午18:00,省教育考试院、省公安厅公布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资格线,考生可通过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kw.ganseea.cn/login)查询是否入围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及本人参加时间安排。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于7月2日至5日,每日8:30—16:00在甘肃警察学院皋兰校区(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组织,考生可在兰州市大砂坪小学公交站乘501路车到皋兰县医院下车,换乘1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即到。入围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户口簿、高考笔试准考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学籍证明)以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表》《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表》和由公安机关密封完好的《政治考察表》(外省户籍考生需提供政治考察附属材料)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递交《政治考察表》或《政治考察表》填写不规范及考察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考生体检费用自理。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离场;服从现场管理和指引要求,确保自身安全;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评秩序的,取消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请考生及家长评估考生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剧烈运动,如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如考生因心脑血管疾病、流感、肺炎感染或其他疾病影响健康状况,对测评强度、天气不适应、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受伤、疾病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方承担。建议考生按照体能测评项目要求加强体育锻炼,注意休息,避免受伤,做好参测安全评估和各项准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请考生自带食物和饮用水。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且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可于7月8日登录甘肃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信息填报平台查询本人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本科层次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合格的可用于专科层次招生。报考我校其他本科专业(司法鉴定学、应急管理、司法警察学)的甘肃考生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6日20:00至7月1日14:00。填报批次为普通类本科批。报考我校专科专业普通类及建档立卡专项、中职升学的甘肃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8月1日20:00至8月4日14:00,填报批次为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日至5日,报名地点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另行报名。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区)考生根据本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只报考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报考我校公安专业本科层次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安专业本科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录取时,在考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执行。本科专业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专科专业普通类及建档立卡专项、中职升学等招生计划在高职(专科)批录取。录取时均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投档录取。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区)的考生,投档录取规则按照其所属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均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制服,实行准警务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及勤工俭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专科专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专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规定的标准,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6〕184号)规定的标准,治安学、侦查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司法警察学、司法鉴定学等法学门类专业学费按照每生每年4700元收取,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等工学门类专业学费按照每生每年5600元收取,应急管理等管理学门类专业学费按照每生每年4600元收取;住宿费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收取。制式服装费按标准收取。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其他专业(非公安专业)学生不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毕业生可根据学校与有关市县公安机关、人社部门或其他政法单位、企业等达成的意向性就业意见双向选择就业,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自主择业。
1.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2.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如未被我校录取,有意愿继续报考我校其他专业时还须填报其他专业志愿;
3.因我校其他专业设置特点和毕业时用人单位对男女生比例及毕业生身体条件的硬性要求,请不符合我校招生身体条件的考生及女生考生慎重报考,以免影响就业;
4.我校招生有关事项请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甘肃省公安厅及我校官网,任何以中介、组织或个人名义提供所谓“疏通关系”“保过关”“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财物的,均涉嫌诈骗。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规定程序报考,切勿上当受骗。
5.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我校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及其他报考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学校官网:http://www.gsjcxy.edu.cn
学校招生办电话(座机):19993132725 19993132726
各专业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931—56833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邮政编码:730200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的,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