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即“厚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25年“厚生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即日起至4月20日。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学习成绩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后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政策 (四)“厚生计划”合格考生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直辖市),“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生源地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批次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考生进档后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计划和考生志愿分配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高考投档分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厚生计划”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bkzs.njnu.edu.cn 南师招办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