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全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以下简称推免录取)工作,集体研究审议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结果等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免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管理、监督本单位推免录取工作,对本单位的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等。
(三)各单位(或学科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四)各单位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一般不少于3人,负责推免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特殊学术专长相关材料的复核及材料审核成绩评定。
(五)学校、各招生单位领导干部及参与推免招生工作人员执行回避制度。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依照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专业的体检要求。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五)申请人须在202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3或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我校推免专业目录,推免生接收人数最终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四、选拔程序
我校按上级部门要求启动推免生申请和接收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考生申请
1.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选报山东科技大学相关专业。考生应认真核对所填报信息,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登录https://yzss.sdust.edu.cn/logon,进入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推免生报名”进行注册,复试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原件;
(4)《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原件;
(5)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外语水平成绩证明、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证明(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还须提供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
(二)综合考核
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单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1.发送复试通知。单位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查看推免生填报的志愿,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2.推免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推免生复试以各专业复试小组面试考查为主。
3.综合考核内容。各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对推免生组织特殊学术专长(包含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及高水平竞赛奖项,具体要求参见《山东科技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
各单位还可根据学科专业人才选拔需要,增加笔试、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各单位应加强对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1)材料审核
对于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者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主要限定是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认定范围;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较高水平的比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单位依据材料审核结论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严禁以材料审核结论作为录取考生的唯一依据。
(2)面试
面试为综合考核的必要环节。单位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录取
1.办理待录取手续。各单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择优发送待录取通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待录取通知,被待录取的推免生要及时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
2.拟录取名单公示与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委会审议后,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五、奖助政策
学校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企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等多项奖助政策。
读研期间,同等条件下推免生优先推荐并资助推免生赴国(境)外访学、优先录取为我校的硕博连读研究生。
六、其他事项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提前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具体修读课程安排及规定需咨询培养学院。
(二)学校具有博士授权的相关学科将在本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推免生中选拔本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硕博推免生入学第一、二学年注册硕士生学籍,按硕士研究生管理。第四学期结束前,由所在学院对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从第三学年开始注册博士生学籍,按博士研究生管理;考核不通过者,按照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和管理。我校录取且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的推免生,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可缩短至5年,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至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由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本工作办法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相关事项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七)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057150
邮箱:yzb2020@sdust.edu.cn
网址:https://yjsy.sdust.edu.cn/zha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