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6〕4号)精神,我校2026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入围考生且达到江苏省特殊类型控制线方可填报我校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特殊类型控制线:历史等科目类532分、物理等科目类513分。)
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8日至7月2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为300人,具体如下,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为准。

物理类专业中除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教育技术学、金融工程(拔尖创新班)、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选考科目为物理+不限,其他专业均为物理+化学。
(一)综合成绩计算 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占80%,学校测试成绩占2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具体计算公式为:(高考投档分/750)×80+(测试成绩/100)×20。 (二)录取规则 考生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招生计划内,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阶段处理,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相同科类符合录取条件且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依据。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除体检不合格考生外,相关专业无额外体检限制,对录取新生男女比例无要求。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并公示。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包括转专业、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相关权益。 1.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2026年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以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为准) 3.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没有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填报了后续批次志愿,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