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贷、勤、补、免
全学段覆盖
从入学到毕业
政策兜底,安心求学
这份全校通用资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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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足额缴纳学费的新生,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学校一律先为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续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分类落实相应资助措施。 (一)国家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者。 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生,品学兼优,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 ▲点击查看往期获奖者风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生每年6000元。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学生,品学兼优,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 ▲点击查看往期获奖者风采 (三)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都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低保、低收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7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可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大学新生及在校生可于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学生需在每年的7月15日后利用暑假时间完成申请,在9月底前(或开学报到期间)将贷款回执验证码交至辅导员处。 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一年级新生。 符合相关条件的,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 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每年9月份)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一)学校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学校设立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单项奖励金500元。 参考《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每学年第一学期中(即10-11月份)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技能赛奖金 参加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学会、协会等机构举办的竞赛类活动获得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的学生可获得学校设立的技能赛奖金,奖金金额300元-20000元不等。 学校选派参加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学会、协会等机构举办的竞赛类活动,并获得名次。 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即8月底至9月)。 (三)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我校勤工助学工资按广州市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读期间,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通以下咨询渠道,欢迎广大学生及家长咨询: 咨询邮箱:gzhmxs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