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规定,经学校研究确定以下考生获得北京校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月30日-6月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校反馈:
招办电话:010-61773377(工作日08:00-12:00;14:00-17:00)
招办邮箱:zsb@ncepu.edu.cn
纪委邮箱:jwb@ncepu.edu.cn
入选资格名单中的考生经学校公示无异议,且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能正式获得录取资格。考生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结果。
附件(点击下载):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