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平方米;生师比18.7:1;专任教师32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667.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039.5元;图书74万册,生均图书105册。
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
2人间,8500元/人/年;4人间(简装),4000元/人/年;4人间(有空调,无淋浴),5000元/人/年;4人间(室内有空调,楼层有淋浴、洗衣机、卫生间),5500元/人/年;4人间(室内有淋浴、空调、洗衣机、卫生间),5500元/人/年;6人间(无阳台)3600元/人/年;6人间(有阳台)3800元/人/年。
2023级新生宿舍分配方案:
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和网上预定相结合,根据各专业学生住宿地点不同和录取学生男女生比例数据,制定具体寝室楼分配方案。6人间实行统一分配制,2-4人间实行网上预约制,学校提前3天线上发布预约时间及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收取住宿费标准已经在“一、学校自然情况”表中具体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董事长奖学金10000元/生/年,校长奖学金5000元/生/年,优秀学生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十佳大学生1000元/生/年,十佳道德模范1000元/生/年,自强之星1000元/生/年。
(2)孤儿及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孤儿大学生及事实孤儿大学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实行学宿费全部减免;特殊困难、临时困难家庭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学宿费减免或缓交等政策。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年,入学报到后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25元/时。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2023年我校无“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要求在“三、专业设置说明”中已说明,所有专业的再选科目要求,均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3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文史类/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顺序;理工类/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物理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内蒙古考生,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2)体育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我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进档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416-6086088 15041636088(同微信)
0416-6086099 15041676099(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