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减、免、补”七位一体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代偿、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校级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救助基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系列资助等。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奖励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助学金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请获得。
闽南理工学院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还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无法偿还,可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每生每年本专科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由学校设立的面向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次,用于奖励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福建学生资助热线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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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学生资助咨询电话:
0595-8893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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